■ 龙建军
微商与网店的健康发展有助于社会治理,既能缓解就业压力,也能增加政府税收。它们以其特有的优势,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捷,已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面对这样的趋势,我们不仅要积极主动地了解、区分它们,还要从中总结规律以寻求更好的发展。
一、微商与网店的缘起
微商是从2012年微信4.0版本更新朋友圈开始的,起初是个人通过在朋友圈中公布产品信息进行交易,发展到诸如蒙牛、娃哈哈等大企业进入微商,开启了微商企业化、企业微商化的时代。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有效的整顿了微商市场。
网店的起源,可从具有代表性的淘宝网说起,2003年5月10日,淘宝网正式上线,当年全年交易额仅为3400万元,据2019中国电商年度发展报告,天猫“双十一”成交额前63分钟就突破1000亿,可见网店发展之迅速。
广义上的微商是指,个人或者企业利用自媒体等社交软件进行的商品服务交易活动;狭义上来理解,微商就是指任何个体利用微信等具有社交功能的软件提供货物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活动。网店是指人们使用手机或者电脑在网络平台上查找商品服务的同时并进行购买,最后通过各种支付手段进行支付的网站,大部分网店都是在淘宝、京东等大型网络贸易平台上完成交易的。
二、微商与网店的区别
虽说微商和网店都是互联网购物行业,但它们仍有明显的区别,在微商与网店的界限日渐模糊的今天,找准两者的优势和定位,对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价值。
(一)资金投入的区别
微商的开展基本是零成本的,找一个免费代理的厂家或者上家,通过发朋友圈进行商品或者服务销售,来赚取差价;而在淘宝开设店铺则需要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1000元起,如果是特殊行业则保证金要求更高。相比于于微商的低成本,淘宝网店的成本较高。
(二)交易安全的区别
微商们通过社交软件应用与交易软件应用进行交易,微商的交易可以任何交易方式完成,一般都是买家先付款,卖家再发货,如果遇到不诚信的卖家,那么消费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淘宝的电脑端与手机端用户都是在淘宝平台上的网店进行消费,由于支付宝的存在,适当化解了买卖双方的矛盾。网店以第三方付款方式,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增加了商家的可信度,而微商是利用自己的社交软件去做宣传、交易,没有平台的监管和第三方支付,对于客户的利益无法进行较好的保障,他们是靠自己的良心与客户进行交易的,需要不断积累交易量维持信誉。
(三)消费人群范围不一样
微商的消费人群限定于自己的朋友、同学,且大多以发朋友圈,写评论等方式让好友知道,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微商需要不停的加好友、进群,以扩大消费人群范围,在朋友圈中进行宣传,仅朋友可以看到,这样做起来比较简单;网店以平台形式面向全国网民,范围广,同时产品众多,满足了不同人群的消费需求。因此,就消费人群而言,网店的受众范围比微商的受众范围要广得多。
(四)推广方式不同
微商的推广方式只有一种,即粉丝推广或者称作朋友圈推广,即在各大平台建立朋友圈进行推广的模式。在微信里,大多数都是自己的好友、朋友或者认识的人,内容写得好不好,也不用跟别人比,但要有新意吸引潜在客户;淘宝的推广由站内与站外构成,而且两个部分都生活着各种网民,并且完美的带动了许多产业,在淘宝网店上面不需要做太多的传播工作,需要做的是广告、是优化,针对的是搜索引擎,是竞争对手。
(五)淘宝和微商的销售区别
在微信上做电商和在淘宝上做电商完全不一样,在微信上,如果没有新颖的广告主动挖掘潜在消费者,激发出他们的购买欲望,那么他们是不会购买的,所以作为微信电商,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策略,那些亲朋好友们一般是不会主动采掘到价值的;淘宝上开一个店,一两个月总会有陌生人过来成交几单,稍微做点优化、做点广告就会有更多的人进店消费。
三、微商与网店的发展
近几年来看,微商和网店的发展会呈现出如下趋势:越来越多的人会涌入该行业,因为它们对经营者的要求不高,例如家庭主妇、学生、退休人员均可从事微商与网店经营,利用闲余时间赚取外快,减轻家庭负担;微商和网店将会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网店与微商相结合的营销模式”,这种模式将会成为日后销售行业的主流趋势,它们通过取长补短的方法,弥补对方的不足;二者的经营范围会越来越广,小到公民之间生活用品的交易,大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往来。
因此我们消费者要积极履行监督的义务;微商从业者应合法经营并规范自身行为;同时监管部门不应以罚代管打压经营者积极性,而是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促进微商和网店的发展,并给予微商与大型企业同等的营商环境。当三方各尽其职的时候,产品质量就得到了保证,消费者利益也得到了保障,那么微商和网店将会更好地为我们的社会和经济服务。
四、结语
通过分析微商、网店的区别与发展趋势可知,我们仍需不断完善和提升它们,一是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如把网店的第三方支付方式导入到微商的经营中来,这样既能体现出微商的高效性,也能保障支付的安全性;二是成立一个专门的、拥有高素质人才的微商和网店监管部门,这样既能体现专业性又能体现权威性;三是建立并完善惩罚与激励机制,使从业者不能造假、不敢造假,积极地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以便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作者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