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天津日前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八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将惠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1.43万人。天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待遇调整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保公平,区分调整档次。二是保生活,设定待遇下限。三是保同步,挂钩收入增长。护理费、丧葬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均按4.7%增幅实施同步调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国家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的幅度增长。 (王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