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09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传销犯罪当惩办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吴之如·文并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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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报道,近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依法审判传销犯罪案典型案例。传销组织斐梵公司共发展会员152100人,遍布十余省市区,形成约150个层级结构,非法收入达14亿余元。其为首分子李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报道说,法院审理认为,斐梵公司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成为会员,获得加入资格,直接、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骗取他人财物14亿余元,其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故应依法认定斐梵公司系传销组织。无疑,这一非法组织的敛财行径侵害了众多民众的利益,其头头被依法判处徒刑,完全应该。执法部门摧毁了这个害人团伙,避免了更多的人们上当受骗,为社会摘除了一个毒瘤,其工作值得肯定。有道是:

  传销犯罪当惩办,坑人骗钱显贪婪;普天之下行法制,社会太平百姓安。

  虽然历年来政府对于非法传销活动进行了多次严厉打击,但是这类犯罪行为至今仍未绝迹,而且在有时候有些地方还表现得十分猖獗。可见,各地相关部门扫黑打恶务必下一番大力气,坚定地依靠人民群众,坚决地执行法律,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任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