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2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房地产税改革靠什么行稳致远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房地产税改革不应以抑制房价为主要目标,而应循序渐进,引导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以实现平稳发展。

  ■ 黄春景 职员

  3月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围绕“财税工作和财政改革”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关于房地产税的问题,史耀斌表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个总体思路,目前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他指出,会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3月8日《证券时报》)

  房地产税在全国两会上又一次掀起波澜,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房地产税改革对于规范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大有裨益,可以有效降低开发商的税费成本,促使房价有一定的回落,对打击炒作投机行为,维护整个楼市的健康稳定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度目前尚未成型,但此前曾进行过试点,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因此,房地产税的改革非常值得期待。那么,房地产税改革靠什么行稳致远?笔者以为,每一项细节都需要审慎,做到分层稳步推进。

  房地产业是我国现阶段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蓬勃发展对我国现行房地产税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眼下,房价虚高、金融风险增大、社会稳定等方面因素,迫切要求发挥好税收宏观调控功能。鉴于此,房地产税改革不应以抑制房价为主要目标,而应循序渐进,引导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以实现平稳发展。公众对房地产税的期望,背后其实是两种预期的较量。有房的人排斥它,无房的人欢迎它。因此,急需平衡两种预期,不希望大涨,也不希望大跌。往深一层讲,以什么样的机制优化市场稳预期,才谈得上抓住了楼市调控的真谛。不管房地产税今年还是明年甚至更久以后出台,对时间的争论没有多大意义,它的设计目标和市场效应才是关键。

  首先要根据国情和税收征管水平逐层推进,应先改革经营性房地产税收制度,再推进对居民住宅征税。实施初期,对一般的消费者住房可以不考虑征税,独立别墅、高级公寓则可实施征收,对居民一定面积以下的“第一套自用住房”可以考虑永不征收。其次,不同地区实行高低不同的定额税率,按照房屋所有权人拥有的房屋数量和房屋的居住面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拥有的房产越多税率越高,房屋面积越大税率越高,从而发挥好税收的杠杆作用。特别是在对居民住宅征税问题上要提前做好舆论宣传,从正面向公众普及住宅征税的理由和必要性。

  再者,房地产税涉及大量城乡企业、单位和个人,新的房地产税征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仍需一个过程,改革切忌操之过急。可以考虑先从大城市起步,取得经验以后再在中小城市推广;也可以考虑选择一些大、中、小城市同时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在同类城市推广。正如财政部所回应的:“推进这项改革过程中,会注意参考国际上共性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同时按照中国的国情,从国情出发,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诚哉斯言!只有在民众达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才能顺利推进这项改革。

  这些年的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为加快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鼓与呼。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为房地产税改革作出了明确部署,意味着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又将迈出关键的一步。房地产税征收对象是千万个家庭和个人,不仅是一项税制改革,更是我国税制改革从间接税向直接税的跨越,是国家治理层面的大问题。只有在法律层面解决了与现行制度的不一致问题,改革的步伐才会越走越稳健,才能真正让改革开出美丽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