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之如·文并画
《新京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今年继续带来了有关打假的提案。他建议,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像治理酒驾一样,推动制假售假直接入刑。
朱先生的打假提案,其实也代表了许多民众的心声。
酒驾现象是对交通规则的公然无视,其对交通安全的威胁之大,往往超过了其他多种交通违规,直接对路人和驾车者的生命构成了极为严重的危害,为交通法规所明令严禁。禁止酒驾的戒律必须坚决执行,不容稍有松动。而制假售假行为,则破坏了市场的秩序,坑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历来被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国家的相关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禁止条文。
有人以为,奸商制假售假只是欺骗了消费者,以不法手段谋取了他人钱财,但多半不会要了人的命,所以在处置上不妨温和一点。但是,历史经验表明,假如有关方面对制假售假的恶劣行为没有一个明确的坚决反对和打击的态度,那么,假货就会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给百姓造成很大的困扰和损失,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像治理酒驾一样,推动制假售假直接入刑,不失为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明智之策。有道是:治假如同治酒驾,违法行为该封杀;规矩严明免生乱,人间遍开平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