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楠 赵越
2017年12月29日,《佛山市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以下简称《办法》),同日,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办法》,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信用主体),其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含职业健康状况)适用本办法。信用主体安全生产信用统一由市安全监管局进行披露,披露期为一年,披露期届满后转为档案保存。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南方网报道,广东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魏钰在会上介绍,2018年1月,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联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等29个部门共同印发《佛山市关于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份文件形成相互关联和补充的关系,共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两份文件将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建立“三等9级”制管理,强化企业信用意识
为建立健全佛山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办法》中明确规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采取扣分制与条件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共分为“红名单”“普通信用主体”“黑名单”3个类别,每个类别分别实行A、B、C三级动态调整的“三等9级”制管理。
其中, “红名单”“普通信用主体”“黑名单”的信用主体基本信息、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中的安全生产许可、安全教育培训等信息采取扣分制,满分为100分。100—90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为A,89—60分为B级信用,59分及以下的为C级信用。 “红名单”“普通信用主体”“黑名单”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中日常执法检查、事故处理、职业健康分级等信息采取条件制。
按照《办法》,因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立案处罚的信用主体,从《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普通信用主体”和“黑名单”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降低1个等级;因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信用主体,从《事故调查报告》生效之日起,“普通信用主体”和“黑名单”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直接降至C级; 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等级评定为D级的信用主体,从等级确定之起,“普通信用主体”和“黑名单”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直接降至C级。信用主体发生任一失信行为,其信用从“红名单”直接降为“普通信用主体”。
企业信用等级降低后,必须期满1年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等级提升至C级及以上后移出,而后再次申请列入“红名单“管理。
《办法》要求,佛山市智能安监管理平台于每月最后一日24时,根据信用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情况,智能评估出信用主体该月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而信用主体认为信用信息记录与自身事实不符的,可以向记录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实行联合激励惩戒制,促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据了解,自2014年起,佛山市开始引入市场激励约束机制,以此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增强政府监管针对性。目前,已基本建成集“智能化评级、动态化管理、流程化审核、信息化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平台。
魏钰表示,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试行过程中,累计共有175家信用好的企业在银行信贷、工伤保险费率、安责险费率等方面享受到政策“优惠”,10家“黑名单”管理企业被禁止参与招投标、退回贷款申请和取消评优资格。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意识,《意见》指出,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红名单”企业等安全生产守信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守信联合激励。其中,优先考虑守信企业的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优先支持或推荐安全生产企业申报国家、省、市质量奖以及广东省名牌产品等。
而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企业、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因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的企业等安全生产失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按照《意见》,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信用主体,将依法暂停审批其新的重大项目审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暂停信用主体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限制在佛山主流媒体发布广告等。
魏钰表示,接下来将不断细化标准制定,率先在危化、冶金、机械、建材等八个行业中制定出台细化措施,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领域,争取2018年上半年实现安全生产信用评级细化标准“全覆盖”。
此外,佛山市有关部门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做到“四个一”,即开辟一个宣传专栏、进行一次电台专题访谈、制作一个动画宣传视频、组织一次新闻发布会,营造安全生产守信氛围,不断增强企业信用管理意识。同时,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增强信用管理“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