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文彪 编辑
“双12”——年底前的最后一个购物“节”,不少网站平台打出了比“双11”更划算的口号,各种促销手段再次来袭。11月29日,中消协发布了2017年“双11”网络购物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总共曝光了18款、9家平台价格存在猫腻的商品。12月12日,记者分别对这18款商品的“双12”价格再次进行了比较,其中有效比较为15款商品,结果发现11款商品的“双12”价格比“平时价”高,占比超过七成。(12月13日《北京青年报》)
许多消费者减少平时购物,只为等到“双11”“双12”“血拼”一把,谁承想自己购买的诸多商品,“双11”“双12”的所谓促销价反倒比平时更高,有的商品“促销”价格甚至比平时上涨了一倍多。这些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无疑遭受部分电商商家的公然侵犯。而据媒体比价发现,今年“双12”价格比“平时价”高的现象,涉及当当、京东、淘宝、贝贝、亚马逊等诸多电商平台,可见当前部分电商假借促销名义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更是详细列出了15种经营者可以认定为价格欺诈的行为。可见,对于包括电商在内部分经营者对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并非没有法律法规可以管束。
而面对部分电商商家的价格欺诈行为,相关电商平台理当承担起监督监管责任,应该对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商家加以惩处,乃至对其实施关店处罚。政府有关部门则应当加强对网络购物的监测力度,对出现价格欺诈行为的电商商家,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同时,对那些不履行监管职责的电商平台,予以依法惩戒。此外,还有必要如中消协建议的将价格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让那些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商家得不偿失,付出沉重的代价。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前鲜见电商平台对实施价格欺诈的商家动真格,也很少有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电商商家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将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电商商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公示,更是尚未被提上议事日程。唯一剩下的只有消协组织每年在“双11”“双12”过后例行发布调查体验报告,以及部分媒体通过比较价格,曝光部分电商平台的价格欺诈行为。仅有这些还不够,期待监管机构对不法行为和不履行监督责任的机构动真格,还消费者干净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