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9日 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保护是第一要务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李凤发

  这两天很多企业家朋友们讨论的热门话题就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这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让企业家们感到特别惊喜。它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企业家群体的重视,对企业工作者的肯定。针对企业家关注的经营环境问题,意见强调,要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良好的经营环境是企业家精神形成的土壤,也是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的保障。毋庸讳言的是,影响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问题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以来,发生在我们身边伤害到企业家的事情举不胜举。2013年,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针对3545位企业家的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家对其成长环境各方面的评价均要明显低于2002年和2007年。企业家成长软环境的建设要落后于硬环境。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家对文化环境、社会舆论等软环境的评价要低于对经济体制、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硬环境的评价。法律环境仍不健全,企业的自主权、财产权以及企业家人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事件还屡有发生。近两成的企业家认为,“对企业家个人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不够”。社会诚信环境建设任重道远,超过六成的企业家认为,在和周围的人打交道的时候,需要小心提防。因此,在2016年,我国经历了民间投资的大幅度下滑,十年内首次民间投资增速低于总投资增速。国务院和多部委及时跟进施策,才在2017年上半年,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再次拉回到7.2%的水平。

  不少学者在对“民间投资增速为何下滑?”的分析中认为,“对产权保护不放心”,“对人身、资产安全方面的担心”是一项扎眼的原因。也是部分出于这样的担心,海外追逐绿卡、资产外流甚至是“转移”,就成了一些企业家的“理性选择”。 著名经济学家常修泽长期从事企业制度创新和企业家精神的研究,他认为,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非常重要,欲实现“有恒产者有恒心”,应该切实保护企业家的产权、创新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增强各类企业家的财富安全感,为企业家提供“定心丸”和“定盘星”。

  环境是第一发展要素,“营商环境不好”有时涉及到行政效率的低下,有时则是地方政府一些不讲诚信、“换领导换路线”导致的政策反复、吃拿卡要、把企业当“肥羊”来宰的灰色手法;“不安全感”,则大多来自对产权的担心,比如法律的不健全,以及现实中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利益的负面案例的“示范效应”。客观地说,自十八大以来,政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距离根本好转还有一段距离。在严规重压之下,有些人“不敢”了,但还没有真正达到“不想”“不能”的程度。过去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了”。特别是办事还存在着“领导出面与不出面不一样,熟悉与不熟悉不一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不一样”的现象。还有一些行业中介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变成了敛财机器。权利寻租、政策寻租的现象屡禁不止,而且只顾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和“领导护短”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等等,这些问题都严重破坏了企业的发展环境。

  政商关系是企业家阶层遇到的最为棘手的关系,既存在政商之间“关系不清”的问题,也存在政府对企业家“感情不亲”,公权力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因此,建立新型政商关系对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十分重要。《意见》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同时,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

  常修泽建议,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在“亲”“清”中补充“辅”“扶”内容,即政府要扶持企业家、帮助企业家,但不能主宰企业的经济活动,不要越位,不能把政府权力带到企业经营活动中。要从完善对企业家的服务出发,强化实在的、管用的支持政策体系。

  《意见》也切实回应了许多企业家关切的问题。譬如,《意见》提出研究设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通过设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制定涉企政策规章的咨询委员会应吸纳企业家代表,建立创业保险和担保机制等,这些释放了非常积极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