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卫东 张瑞兵
国家能源局近日下达了2017年第一批煤电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共计472.1万千瓦100台机组。煤电产能过剩已有些时日,一直化解过剩产能,但实际的成效却不理想,去产能期待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近年来我国社会用电增速大幅放缓,但煤电规划建设规模远大于用电需求。自2014年燃煤火电核准权下放到省级后,出于消化过剩煤炭产能因素及受到发电较高利润的吸引,相关企业煤电投资热情巨大,国内煤电出现爆发式增长。但是,发电量却呈现出持续的负增长,机组利用小时数逐年降低。2016年更是创造了50年新低。
随着我国在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百万千万核电机组、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万米石油钻机、千万吨煤矿综采设备等自主研制的崛起,我国实现了从“追赶”到“领跑”,但不少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仍依赖进口,国产化率和自主化水平亟待提高,高端不足促使产能“结构性”过剩。“一是自主品牌不响亮,即使产品研制出来,用户总是不信任,市场很难打开;二是外企极力打压,一旦我国某高端产品有突破苗头,他们马上大幅降价,以拉拢用户,封杀我成长空间。”熟悉机械行业的专家称。因此,在产学研层面,应当着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大力气增强高端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攻高端夯基础以化解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
9月初,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煤炭供需平衡偏紧,电煤价格高位上涨,煤电企业燃料成本大幅攀升,大部分发电集团煤电板块持续整体亏损,发电行业效益大幅下滑。
煤电过剩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的浪费,若不及时采取进一步行之有效的措施,煤电行业将陷入长期亏损的窘境,不仅会对煤电行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很大伤害,甚至会抢占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拖累我国的低碳能源转型和能源结构优化。所以,煤电去产能,没有退路。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相关部门就已开始调控煤电建设的规模和速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煤电建设的势头,但由于煤电建设周期及机组惯性投产滞后等原因,仍会产生巨大的装机量,同时部分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规避相关政策限制,致使调控措施没有起到有力的产能抑制作用。
“亡羊补牢”永远都不晚,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也是一样,产能过剩已是事实,关键是要有科学有效的办法,既要严控新增、清理违规,又要淘汰落后,最重要的是要在淘汰落后中实现转型升级,达到标本兼治。
但是,去产能还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一刀切式的去产能,防止出现煤炭去产能一刀切引起的行业冷热巨变。行政手段、市场手段要有机地结合,遵循优胜劣汰的法则,让强者更强,弱者出局,而不是面对优劣企业平均用力,导致先进产能不得势,落后产能难出局。
当然,也要采取适当措施避免行业陷入生存危机及系统性金融风险,适度拉动需求是权衡之计。应在优化投资结构的基础上,保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适度增长;通过结构性减税,刺激消费需求,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大农村与小城镇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便能有效“盘活存量”,缓解能源装备业过剩产能。
治理产能过剩问题要创造有利于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得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完善市场机制是根治“体制性”产能过剩唯一途径,必须调整产业政策取向,消除政策对于企业投资的不当激励,并应建立产能过剩产业援助退出与辅助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