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5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新版《河北省道路运输 条例》将实施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交通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及宣传贯彻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条例》共七章七十二条,体现了五大创新:即建立京津冀区域协作机制;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行业节能环保;注重深化放管服改革。

  会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赵同安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关于京津冀协作机制如何实施,赵同安指出,京津冀协调发展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条例》专门设置了京津冀区域协作一章,对京津冀区域协作进行了规范,明确要求在政策统筹、协调机制、联合执法、联合科研等方面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的协作,促进道路运输区域协作和发展。

  目前,京津冀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了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合作机制,联合印发了《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合作办法》,同时继续推进交通一卡通工程和京津冀客运联网售票一体化。 9月底,京津冀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服务向社会推出,届时三地将实现客运站窗口、代理售票点、网站、手机APP、微信等多渠道票务信息查询和购票服务。(黄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