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21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戴上“紧箍咒” 强化公务员管理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才云 职员

  今年以来,多省份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文件,一些地区提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探索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8月11日新华网)

  所谓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平时所说的官员还是一般科员,都是公务员。

  常言道:“端人碗,服人管”。公务员是财政供养人员,作为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来说,其性质就是“公仆”,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形象。由于公务员身份的独特性,行政权力的稀缺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等因素,决定了诚信是公务员的本色,必须做到八小时内外都表里如一、诚实守信、奉公守法。

  2016年6月,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就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山东、湖北、福建等省随即制定了实施意见,在省级层面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要求把公务员个人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列入诚信记录范围。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为公务员头上再加戴一个“紧箍咒”,将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显然,仅仅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还不够,更重要的在于实用和效果。诚信档案制度建设或涉及到诚信事项的报告、收集、诚信档案的记录、修改、作用发挥,其涉及面宽、工作量大,记录在档案尚且困难,落地可能更有难度。比如,公务员在外地发生不诚信事件,记录、采信、查处、通报显然就相当麻烦。此外,诚信档案的运用、影响期和社会监督也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

  “好的开头等于成功了一半”。公务员诚信档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只要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估计全面落实指日可待。建设好公务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公务员队伍来说,是一个非常有用的“紧箍咒”,将起到时时监督提醒的约束效果,这符合党的要求、人民的期盼。

  说句题外话,财政供养人员不只是有公务员,还有事业干部和少量的工勤人员。就实际情况来看,事业干部比公务员人数更多、领域更广,他们中也存在素质良莠不齐,同样需要加强管理,给他们戴上“紧箍咒”也有必要。

  一言以蔽之,在作风建设、反腐败成新常态的情况下,社会对公务员要求越来越高、期待也越来越高,相应管理干部的制度也将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公务员应主动适应新时期新要求新常态,自觉做讲规矩、守法纪、重诚信的表率,做一名党和人民特别满意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