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巡视条例》修改彰显反腐决心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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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此次修改的一个最大亮点,是将政治巡视要求写入《条例》,强调巡视必须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从而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不仅使党内监督利剑更加锋锐,更充分彰显了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巡视制度作为维护党纪的手段、加强党内监督的形式,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确立巡视工作方针,决定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从实践来看,巡视在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中央的“千里眼”“顺风耳”,是找出“老虎苍蝇”的“侦察兵”“探测器”。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2015年8月修订发布以来,施行时间距离此次修订还不到两年,但近两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作出不少新的重要指示,而持续推进的巡视工作步伐铿锵且不断创新,出现不少新成果需要用制度固化。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发展,与时俱进修改《条例》,进一步明确巡视方向、完善巡视内容、明确巡视任务、健全巡视机构设置,的确是水到渠成、势在必行。

  纵观这次《条例》修改,既贯彻了中央精神要求,又突出问题导向,也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政治巡视定位;根据中央新要求,明确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明确巡视监督内容;根据实践发展需要,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明确市县巡察制度。实践证明了巡视制度的有效管用,而因时而变、不断创新的《条例》,则是我们党完全有能力破解一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内监督难题的生动诠释。

  坚持问题导向、形成有力震慑的巡视工作,已经成为党内监督的亮丽“名片”。 这次《条例》的修改,,明确政治巡视定位,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明确市县巡察制度等富有生命力的制度“生长点”,有利于进一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必将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这也进一步印证了我们党完全有决心、有能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