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汤翼云 马心仪
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全球范围新兴产业急剧加速成长。知识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知识产权逐渐成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资产相对实物资产在企业中的比重迅速增加,对新兴产业的加速成长是巨大机遇。知识产权制度的充分理解和有效运用,是现代国家所选择的适应时代变化和面对生存发展挑战的有效路径。
“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16字方针在2008年颁布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经过几年的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知识产权管理不断规范,但相比较而言,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强,产业转化率较低,知识产权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彰显,对创新主体的促进作用有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表明了知识产权运用是我国当前创新发展的关键之一,也指出了未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主要方向。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尤其是金融危机过后,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被融资困难这一问题严重制约,大中型企业多倾向于采用传统的融资方式,中小企业需要在资金来源上找到突破口,利用知识产权融资正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机会。知识产权融资是知识产权运营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构建的重要内容,其深远意义在于探索用知识产权支撑经济发展的最佳方式方法。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其具有独特的法律风险、评估风险、经营风险以及处置风险,明显有别于传统的有形实物资产抵押,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融资都是一个新课题。2008年以来我国知识产权融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许多的问题。由于市场机制不成熟、不完善,社会信用环境不健全,商业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或其他大型企业,双方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银行业的制度安排大都以大企业、大项目、大资金需求为工作对象和重点,从评级标准、风险分类、抵押条件、收费标准等均较少考虑小企业及其融资特点。中小民营企业要进行融资的限制比较多,需要找到一个突破性的资金来源,利用知识产权融资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机会。
只有一步步地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体系、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补助政策、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中介服务、创建知识产权价值发布机制、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加强复合型专门人才培养,才能为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奠定坚实的基础。
知识产权融资是一个涉及科技、金融、法律等多方面的资金融通活动,在我国中小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面前,知识产权融资能否作为一个新途径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以及其能否进一步的推广和实施,更多地依赖于我国能否建立起一个适宜的融资环境,因此对国内外的知识产权融资的法律和实践进行评析,并结合我国知识产权融资面临的困境,从法律制度层面为我国的知识产权融资的发展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通过对美国、日本、德国和中国总结分析,其主要区别如下:(见文后表)
目前,由于法律环境不健全、商业环境不适宜、市场发展不成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我国能够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信托、风险投资等方式去实现融资的企业屈指可数,更是鲜有成功案例。由此决定了我国当前知识产权融资方式主要是知识产权质押。
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融资业务从政策性试点到政府的着力推广,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这种个案式的发展显然难以解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旦没有政府公信力的保证,中小企业想要通过知识产权获取融资将十分艰难,阻碍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发展的障碍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障碍,这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导致的,二是外部障碍,这是由金融制度和经济状况带来的。
内部障碍主要涉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中小企业发展薄弱。由于中小企业大都采取集中化市场策略,产品单一,企业的经营状况受产品销售量影响较大,另外其经营规模、人员、资本都相对较小,因而抗风险能力较差,即使拥有先进的专利技术,在我国银行自古以来重资产的抵押的信贷传统下,中小企业也难以从银行获得融资。
2.融资成本负担困难。由于知识产权融资比起普通的有形资产担保融资有着更大的风险,通常银行在办理知识产权担保融资时往往会要求多方机构参与,比如律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监督方等,因而在融资成本较大、效率较慢,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和管理水平难以负担如此高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只好望而却步。
3.专利创造能力和运用能力比较低。虽然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上存在一定的领先优势,也持有领先的发明专利,但从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发展层面来看,中小企业往往缺乏必要的专利池或专利联盟,缺乏专利投入生产的长远布局,一旦出现专利诉讼或经营风险,专利很可能立马变成一张纸,因而其专利虽具有一定的科技价值但经济价值较低,这成为阻碍其通过知识产权融资的又一障碍。
4.企业运营和管理方面不成熟。中小企业通常较为重视生产和营销,对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专业的管理人才的培养重视不够,导致了预算、分析、决策、控制等环节薄弱,资金筹措和营运能力十分有限,难以提供良好的资信状况。
外部障碍主要涉及的是国家制度和运行环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法律政策
(1)法律规定不清。知识产权融资涉及《专利法》,《商标法》,《公司法》,《担保法》,《物权法》等多部法律,例如《担保法》第79条:“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第227条则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无疑影响了知识产权融资的规范化。
(2)创新激励和保护不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我国的主要创新主体,尤其是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工业发展关系密切,而当前的企业又普遍缺乏系统规范的创新激励体系,激励手段单一、管理程序僵化等,不仅束缚了创新的氛围,而且还带来创新人才的流失。另外我国的知识产权惩罚力度不够,对创新的尊重和保护不足。这些因素也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容忽视的障碍因素。
(3)政府政策支持不够。从改革开放后,为了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政府始终坚定地依靠资金与生产要素驱动经济增长的方式,依靠模仿实现快速崛起的发展理念,缺乏对创新重要性的认识,另外由于对传统工业领域的投资所取得的效果远比通过激发创新实现经济增长明显,因此导致对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
2.体制机制
(1)金融体制不完善。我国的金融体制表现为以五大国有银行为主导,资本市场发育水平低,地方金融机构规模小、分布分散,服务能力弱,对于知识产权融资而言,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信贷,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程度低,导致整个融资服务水平比较低。
(2)担保机制不健全。一方面是我国的知识产权担保模式非常单一,基本依靠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提供担保,缺少市场主体的自主参与和风险分担机制,难以形成一种可以由点到面的辐射和市场化运转。另一方面是在知识产权融资保险制度和信用保证体系方面建设较为落后,无法实现风险的分担和转移。这是影响知识产权融资发展的关键因素。
(3)技术转移制度缺失。只有转化为产品的专利才能真正实现经济价值,而当前我国的技术交易制度、规则、市场等发展不足,尽管各地区、行业都在极力建设技术转移中心,但真正把技术和资金联系在一起,成功实现产业化的还比较少,尤其是高校与企业之间难以有效匹配和对接,过大的交易风险使买卖双方望而却步。
3.实践运行
(1)融资方式单一。我国资本市场比较落后,证券化和信托发展缓慢,以知识产权来融资更是难上加难。因而我国的知识产权融资只体现在担保融资上,并且主要的资金来源是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十分高,这种过分单一僵化的格局很难推动知识产权融资的发展。
(2)评估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在整个融资流程中至关重要,但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不确定性、易侵权性等的影响,评价难以量化操作,并且知识产权的价值往往与企业的产品、经营等密不可分,因而导致知识产权相对于一般的有形资产价值难以评估。目前我国缺少知识产权评估的规则办法,缺少专业的评估人才,这也阻碍着知识产权融资的进一步推广。
(3)登记制度不健全。我国对于知识产权质押的登记缺乏基本法律的规定,仅在《物权法》中适用动产质权的规定无法满足知识产权在实际中的操作。登记的流程及相关文件非常复杂,不仅要求申请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而且需要质押合同,评估报告等文件,这种方式无疑徒增了成本。此外缺少统一的电子化公式平台,落后的登记方式是登记信息相对分散、透明度差,一旦出现登记错误或权利瑕疵,第三人难以便捷知晓,这些都不利于知识产权融资的发展。
(4)融资平台不成熟。所谓融资平台应该是个综合性的服务场所,既包括质押融资供需信息的服务,也包括专利技术的转化交易市场,既能有效解决质押问题,又有市场容纳质权变现问题,由于我国没有规范的融资平台和交易规则,知识产权融资的风险愈发加大,这不仅使得质押难,而且变现更难。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我国知识产权融资目前存在着自上而下的问题,只有先解决法律政策的顶层设计,再完善配套的体制机制,最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实践运行,从而实现知识产权融资的跨越式发展。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融资实践经验不足,应通过对域外的先进经验进行借鉴,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逐渐解决我国的知识产权融资面临的上述问题。
参考文献
[1]刘玉安. 制度与问题:知识产权政府管理[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
[2] Suzanne Scotchmer,刘勇译. 创新与激励[G].格致出版社,2010:240-260.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政策研究处. 优秀专利调查研究报告集IV[G].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0:107-128.
[4] 吴汉东. 国际变更大势和中国发展大局中的知识产权制度[J].知识产权,2009(2):3-18.
[5] 李一白. 美国小企业局介绍[J]. 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0,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