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商会(简称“板溪商会”)把“以商养会”作为推动商会工作的新引擎,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增强了商会凝聚力。
创新思维先行
板溪商会“以商养会”首先从优化商会结构开始。商会除了增设党支部、团支部、妇代会、工会、综治、文化站、歌舞、艺术等组织外,还分别成立伙伴劳务、伙伴建筑劳务、溪商贸易、阳溪电子商务、千田服饰公司和商会砂砖厂等六家实体企业。商会办实体为“以商养会”奠定基础。
商会根据现有人员设置和会员能力、实力和本人意愿,将副会长以上的选送到各大实体中去兼任总裁、经理等职务,将执委班子通过竞聘到各大实体中去兼任部门负责人等职务,将会员及家属子女,选送到各大实体中去兼任职员,做到商会实体两套班子一套人马,既是会员也是职员,人力资源高度整合,商会实体亲密无缝。
板溪商会在“以商养会”的探索中,认真提炼和科学地谋划了实体建立、股民范围、股份分配、养会提成、兼职管理、权利义务、报酬待遇、职责责任、错误追究、优胜劣汰、财务管理、廉洁自律等十多种管理制度,在运行中既客观实际又活力四射。
保障措施有力
板溪商会在探索“以商养会”的同时,认真细致地提炼方法,强化各种保障措施。
商会整合市场、行业、资金、人才、经营等资源,成立的6家实体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商发展,共抗风险。商会的实体企业,是以会员为基础的股份制企业,不仅实体企业之间形成了优势互补、强强联手的经营模式,还与商会的企业会员之间建立互补关系。商会的实体创收持续发展,为商会工作注入强劲动力,并用制度进行规范:年利润收入在500万元以内的,提取20%的公积金作为商会运行费用;年利润收入在500-1000万元的提取15%的公积金作为商会运行费用;年利润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提取10%的公积金作为商会运行费用;年利润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提取5%的公积金作为商会运行费用。商会运行费用主要包括商会办公及公益活动、精准扶贫等活动开支。此外,收益中的15%则作为股金注入到商会旗下的实体公司,所得利润全额归入商会基金,实现可持续循环发展。(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