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东阳 职员
今天,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截至目前,国家卫计委已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上待发布的400余项整合标准,共涵盖1.2万余项指标,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6月22日《经济日报》)
对食品安全,百姓期待甚多,中央此前组建了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食安委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作用初步发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分工交叉、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但问题依然不少。其中之一就是有关食品标准不统一问题,为此,国家卫计委回应群众的呼声,会同相关部门,利用3年时间牵头完成了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的任务。新的整合标准已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有效解决以往食品标准间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
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根子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食品标准问题,另一方面则是监管问题。一句话,要让现实生活中的食品真正“安全”,不仅仅是食品的标准,更重要的是要有透明和严格的监管,让监管真正“狠心”起来,才会有公众的“放心”。
然而,事实并不让人乐观,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一直不断:肉食品、奶制品、面食品、水果等安全事件屡查不绝,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当然,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固然有多个部门交叉监管造成监管存在空白等多方面原因,但是监管“失控”或背后的权钱交易无疑是其中最重要原因。如媒体曾曝出的“瘦肉精”事件中,每头猪花两元钱就能买到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100元打点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不少食品安全问题,多多少少都与这样的事件有关,如此利欲熏心的监管现状,造成了“使用‘瘦肉精’实际上是行业潜规则”,“其产销链遍布各地”的现实。
诚然,监管部门监管失控,确实有体制机制问题,存在执法人员深层的利益冲动。媒体报道称,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既然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都是靠“罚款”挣来的,他们存在的目的就不是为着“消灭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而存在,而是要“放水养鱼”,让被监管者不断“违法生产经营”,然后他们就可以不断地从这样的违法“罚款”中得到源源不断的薪水保障,因此,部分监管人员“每天就想着如何创收”。加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众多,基本上都是九龙治水,因此,监管者普遍存在这样的心态: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
如此心态和如此体制性问题,也是监管者不能真正以百姓食品安全为己任进而“狠心”监管的原因,这才使得看似分工明确的监管部门存在监管缺失和放水养鱼等问题,最终造成了食品安全事故屡屡出现。
今年初,中央再次下“狠心”,采取党政同责、标本兼治的办法,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法规上的严格不是真正的严格,真正落到实处的严格,真正严格执法的行为才是真严格,才有真效果。食品安全的标准是前提,但却离不开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处罚和问责,否则,遇到心慈手软的监管者和利欲熏心的食品生产者,食品不可能“自觉”地“安全”起来的。要让法规制度和标准真正发挥作用,就要让人们知道,无论是食品标准制订者,还是有关法规执行者,同样也要每天面对食品问题,同样每天都要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