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综合治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了卷烟流通秩序和卷烟经营秩序,侵害了国家以及消费者的利益。笔者认为,烟草部门和卷烟零售客户都是维护卷烟市场秩序的主力军,纯净的卷烟市场离不开烟草部门和卷烟零售客户的共同努力。当前,烟草部门应该把治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持续探索治理办法和措施,实现对此违法行为的彻底根治。

  要在卷烟货源科学分配上下功夫。烟草部门要通过细分市场,准确把握市场的真实需求,最大限度地提高零售客户的货源满足率。要指导零售客户在预订卷烟时做好市场预测,在节假日、旅游以及婚庆等卷烟销售旺季,结合商店自身情况,适量增加卷烟库存,避免卷烟断档。要根据每一户零售客户所处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经营能力以及经营特点等因素,提供适销、充足、稳定的货源保障,合理控制其订购卷烟品牌和数量,尽量做到既不缺货、断货,也不过多存货、剩货,始终保持卷烟库存在合理区间。要尽量满足零售客户所覆盖消费群体的需求,有效杜绝和规避其从渠道外购进卷烟的违法念头。

  要在对零售客户的宣传引导上下功夫。烟草部门要把组织零售客户开展集中统一培训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培训内容应涵盖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真假烟鉴别、供货政策、营销技巧以及“一户一证一码”等知识。要充分利用在市场上走访检查的时机,上门系统性地向零售客户宣传讲解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加强日常执法提示,提前劝导零售客户抵制并举报渠道外购进卷烟行为,切实从思想上增强零售客户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努力将其违法违规意念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定期部署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城乡商业街、商场超市、厂矿企业以及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接受消费者咨询,宣传讲解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非法收购、运输、携带、销售卷烟的危害与后果,并向社会各界公开举报方式和举报奖励政策,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打击查处渠道外购进卷烟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在市场检查与互联网监管上下功夫。烟草部门要结合卷烟市场动态,积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渠道外购进卷烟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时间和力量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名烟名酒店、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物流快递公司、运输车队等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卷烟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卷烟经营秩序。要借助公安、交警部门检查站点,加强对辖区内重点路段、路口过往嫌疑车辆非法运输卷烟行为的监控检查,规范卷烟流通秩序。要协调公安网监部门联合建立网上涉烟违法信息日常监管机制,抽调专门人员管理微信、QQ等渠道信息,并加大对有价值的网上涉烟违法线索的分析和侦查力度,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网上涉烟违法活动。要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倒卖卷烟行为,加大卷烟经营内部监管力度,严查烟草经营人员、零售客户与不法烟贩的内外勾结、不法交易,坚决杜绝和预防卷烟体外循环,确保卷烟经营入网、入户、落地销售。对查处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进一步增强打击震慑效果。

  要在对违法户的后续监管上下功夫。在对违法户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后,一方面,烟草部门要及时跟进对涉案真品卷烟的监管,防止出现再次销售的现象;另一方面,要对违法户及时跟进监管,定期对其加强守法经营思想教育,不定期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防止和规避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对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违法行为且屡教不改、态度蛮横的违法户,要依法依规暂停其卷烟经营业务,直至取消其从事卷烟经营业务的资格,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管理。

  要在完善违法信息情报体系与零售客户相互监督自律机制上下功夫。烟草部门要以综合素质高、守法诚信经营的零售客户为依托,着手健全完善涉烟违法信息情报体系,拓宽违法线索搜集渠道,为查处案件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保障。要深入推行成立零售客户片区监督自律小组以及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等一系列贴近零售客户的举措,努力营造零售客户之间相互监督、相互管理、共同维护卷烟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促使零售客户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为卷烟销售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秦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