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1:标的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解放路居委会温州商城1号楼1B1-2号,系框架结构,建面约173.47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商服用房,出让地,有房地证。拟按现状以不低于281.19万元协议或竞价转让,保证金28万元。
标的2:标的位于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糍粑坳居委会3组综合楼1-2层,系混合结构,建面约87.4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营业用房,出让地,有房地证。拟按现状以不低于65.64万元协议或竞价转让,保证金7万元。
标的3:标的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半边街居委会26组临街综合楼二层营业用房,系混合结构,建面约418.9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营业用房,出让地,有房地证。拟按现状以不低于137.19万元协议或竞价转让,保证金14万元。
标的4:标的位于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筱溪街居委会10营业用房,系钢混结构,建面约56.83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营业用房,出让地,有房地证。拟按现状以不低于47.18万元协议或竞价转让,保证金5万元。
标的5:标的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石滩坝居委会16号营业用房,系钢混结构,建面约106.28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营业用房,出让地,有房地证。拟按现状以不低于107.44万元协议或竞价转让,保证金11万元。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挂牌期自2013年8月28日起至2013年9月10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法定工作时间)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相应保证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线上报名方式不能接受联合体报名和委托报名;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互联网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受让后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并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
5、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联交所支付的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有租赁,租赁情况详见租赁合同,租赁收益从过户手续办理完结次月起随之转移,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若行使优先购买权,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联交所进行意向登记并完成相关报名手续,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7、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化影响交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