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0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云南省昆明市金海新区综合商业体整体招租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一、标的名称:金海新区迁村并点一期综合商业体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此次招租标的为金海新区迁村并点一期综合商业体,标的位于正大河以东,前兴路以西,南连接线以南,环湖路以东,包括2栋写字楼、10栋商铺及相关配套用房,详细情况见表:

  三、招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资产招租已经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意。

  四、挂牌招租价格:1006万元/年。

  五、承租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工商登记注册满3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实体单位。

  2、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时提交经年检通过的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有委托代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必须提供经营管理该项目完整、周密且有可操作性的专业策划方案。

  4、必须具有经营管理4万平方米以上商网、商场经营业绩和案例的实体单位,并提供相应真实有效的合同及3年内盈利的会计报表。

  5、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要求在合适的位置配建经营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生鲜超市,配置幼儿园、银行、社区医院等业态项目。

  6、须提交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受贿等经济犯罪记录的证明。

  7、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金海新区”商业体整体租赁合同》,《“金海新区”商业体整体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年租金。

  8、于报名截止时前将交易保证金500万元汇达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监管账户(户名: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昆明北辰支行,账号:531078214018170063278)。

  六、其他说明: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招租,无涉讼(仲裁)。

  2、本标的为整体打包一次性招租,不作拆分。

  3、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金海新区”商业体整体租赁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合同条款。

  4、标的资产的租赁期限为16年,其中包含1年的装修免租期,租金计算的期间为15年。房屋租金以三年为一个递增周期。具体为:第二个三年期的年租金在第一个三年期的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三个三年期的年租金在第二个三年期的年租金基础上递增6%、第四个三年期的年租金在第三个三年期的年租金基础上递增7%、第五个三年期的年租金在第四个三年期的年租金基础上递增8%。

  5、标的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每个年度租期开始前,提前一个月付清该年度的租金,逐年按此办理。标的交付方式、租期、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详见《“金海新区”商业体整体租赁合同》,承租人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业主方缴纳合同履约押金300万元。承租人在租赁房屋经营期间的水、电、物管、卫生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支付。

  6、经挂牌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时,以挂牌招租价格作为出租价格,在公告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金海新区”商业体整体租赁合同》;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租赁价格;竞价中若无人应价,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承租方,以挂牌招租价格作为出租价格。

  7、承租方不按规定签订《“金海新区”商业体整体租赁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租赁价款的,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再次交易差价的损失。

  8、详情资料备查。

  9、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委托方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