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批准,忠县国土房管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石宝二房湾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上表:
场地平整:场地不平整,视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可能存在一定挖填方,地上建筑物搬迁腾空后交地;地块内地上、地下、空中一切管线、构筑物、附着物由竞得者自行与相关单位协调并负责出资处置。 基础设施:场外已规划设计市政道路,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接入。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无不良信用记录(由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在忠县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无未经处理的土地违法行为(详见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第四条第三项);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以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重庆市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取得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市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进渝登记备案证书。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然人等应满足以下条件:在忠县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无未经处理的土地违法行为(详见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第四条第三项);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以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以自然人名义竞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如在成交后90日内在忠县注册成立新的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与新的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8月12日 至 2013年9月2日 到《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自行查询下载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3年9月3日14:30时至15:30时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日14:3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在 2013年9月3日15:45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竞价活动定于2013年9月3日16:00分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有竞买意向的,必须认真阅读并掌握全部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自行在《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查询下载。在资格审查确认前关注前述网址补遗事项。
2、接受报名申请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3日14:30时至15:30,15时45分前进行资格审查。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成立新公司作为竞得人的,应在参与竞买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新公司的投资方和股权结构,属多个投资方的,应由投资方联合竞买,并承诺新公司全部由申请人出资。竞得后在办理后续手续时,须提供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