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22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曾成杰集资案:“欲速”的集体代价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蔡毅 报道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民间融资,自上个世纪末开始,持续了10年之久,其中有5年左右规模之大,为全国罕见。

  该州曾是湖南省最贫困的地区,所属七县一市中的七个县,均是国家级贫困县。改革开放以后,湘西被确定为少数民族改革实验区。地方财政贫弱,无力支持项目建设,企业只能求助于银行贷款。然而,大量的呆账、死账存在,使得各家银行已经很难向该州贷款。

  但是湘西企业家曾成杰被招商引资到吉首,参与建设当地政府的重点“形象工程”时,正赶上一个好时期:当地政府对民间集资给予鼓励和支持。

  2000年,湘西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调动民间投资和企业创业的积极性”,首次明确表示企业发展需要调动民间投资。2001年,州政府明确自治州“十五”计划六大筹资渠道之一便是“要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重点建设”。其后的3年中,湘西州政府报告连续提出州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始终是“千方百计启动民间资金”(2002年州政府“计划草案报告”)、“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民间投资”(2003年州政府工作报告)、“引导和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拓展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2004年州政府工作报告)。

  2003年6月,曾成杰已经在房地产领域累积了一定的开发经验,并开始竞争吉首市的“三馆”(州体育局的体育馆、州文化局的图书馆与群艺馆)项目,并获得成功。他的公司因此命名为湘西吉首三馆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谁也不想走民间融资这条路。曾成杰的律师认为,如果可以得到银行贷款,任何一个企业都不愿意花费大量的精力和巨额成本从民间融资。一个企业既要经营、要完成工程项目,又得不到银行贷款,其唯一的选择只有民间借贷。

  近日,腾讯财经的一篇署名报道说,湘西企业家曾成杰原是被招商引资到吉首,参与建设当地政府的“形象工程”。从立项到集资、建设是在当地政府的全程直接指挥和监督下进行的。由当地政府组建的“工程指挥部”与曾成杰的三馆公司“合署办公”,因此所有来到三馆公司欲投资项目的民众,都会先到政府设在同一栋楼里的办公室详细咨询。据知情人士透露,政府官员对于前来咨询的民众,都会热心地介绍项目的详情及其与政府的关系,建议民众自己考虑是否参与投资。

  这样一来,曾成杰的集资特别顺利。

  曾成杰的辩护律师王少光表示,三馆融资并不是偷偷摸摸进行的,是用在橱窗里公开张贴的协议。这份协议实质是融资协议,但字面是房屋认购承诺书,以违约金赔付的名义支付利息。

  关于协议书,王少光律师介绍,那份协议书约定,乙方“参与”金额为5万元至40万元不等,甲方保证2004年底前办好房屋预售证,在乙方购房时给予20%的优惠或购房总额10%的优惠,或者在期限届满甲方的承诺未兑现时,由甲方赔付乙方参与金的20%。

  王少光说,当时其他公司也一样,都是靠公开的民间融资来开发项目,“由于各家公司均缺乏资金,又都有拿到地块和项目的机会,因此需要筹集巨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搬迁安置资金和建设资金,而从银行贷款希望渺茫”。于是,融资市场开始形成激烈的竞争态势。

  湘西州首府所在地吉首绝大多数家庭参与了集资,甚至还吸引了长沙、怀化以及重庆、广东、福建等外地省市的个人资金,融资的企业近百家。据媒体报道,各种集资案合计涉及34万人次、6.2万余集资群众,20家公司涉案,涉及本金总额高达168亿余元。而案发的2008年,湘西州的GDP为226.66亿元,这一集资额已经接近湘西州GDP的75%。在“全民集资”的背景下,湘西获得了超常的发展。当地统计部门资料显示,在集资最疯狂的5年,湘西州GDP年均以11.1%的速度递增。

  在这个高达168亿余元的集资额里,曾成杰占了很大一部分,为34.5亿元。

  当年这一大规模蔓延的高息集资现象,可以从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的研究报告中找到记录。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该行于2007年上半年完成的《对当前湘西州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说:“2004年以来,在银行贷款难的大背景下,湘西州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实体纷纷通过民间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尤其是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热的影响和拉动,湘西州民间借贷总量以年均32.4%的速度快速增长,已初步形成游离于主体金融之外的第二金融。”

  超常发展的背后,也有虚假的繁荣,最明显的体现是房地产市场。短短几年内,吉首的房价从800元/平方米涨到2000元/平方米,而该市城镇居民月均收入不到千元。2008年夏天,因政府采用内部通知的方式要求党政干部退出民间融资后,党政干部提前收回本金和利息,立即引起了挤兑风潮。这也是曾成杰资金链断裂的一个原因。

  超常发展往往要付出超常的代价,虚假繁荣也要承受它的后果。

  曾成杰正是这一后果的承受者之一。2008年底,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正式批捕,被认定为吉首市集资诈骗案主犯,2012年1月和2月的一审、二审均以“集资诈骗罪”对曾成杰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