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晏彪
汪海认为,举办奥运会应重在精神。他进一步阐述说,精神是指人的意识、思维,时时处处表现出来的活力和生气。精神代表了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的灵魂和形象,是一种看不见的、能够在瞬间爆发的不可抗拒的力量,支配着人们做出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事情。
在建国初期,中国用乒乓球打开了外交之门;中国女排“五连冠”使中华民族扬威世界,女排精神鼓舞和影响了几代人。雅典奥运会,刘翔打破世界纪录;亚特兰大奥运会,王义夫带病上阵晕倒赛场……从1996年的亚特兰大、2000年的悉尼、2004年的雅典、2006年的都灵,在激烈的比赛中,中国体育健儿以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夺得冠军,为祖国和人民争了光。
值得强调的是,“中国女排精神”、“乒乓精神”、“女足精神”现在对我们依然有着积极的现实教育意义。今天,西方国家借北京奥运举办之机,再度宣传“中国威胁论”,借机刁难甚至攻击。在面对世界存在的种种强权、种族歧视、“贸易壁垒”等不公平形势下,作为一个大国,经济刚刚起步、发展,在人们物质生活逐步走向富裕,爱国主义意识淡薄的今天,该怎样用民族精神激发中国人的爱国行动?
因此,我们举办奥运会应该去除商业色彩过浓的功利思维,让奥运会真正实现奥林匹克精神,弘扬伟大的奥林匹克精神,激励亿万炎黄子孙热爱民族、热爱祖国的热情,把各族人民凝聚起来、团结起来、振奋起来,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这才应该是我们举办奥运会的主旋律。而作为企业来说,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就是要学习奥运健儿胸怀祖国的高尚精神;敢争第一的竞争精神;精诚团结的团队精神;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积极进取的奋斗精神;艰苦训练的敬业精神,不畏强手的自信自强精神,挑战极限的夺冠精神。企业加入北京奥运会,实际上最应该支持的是那种民族精神。
毫无疑问,商业化一方面对奥运会有着经济的推动作用,而另一方面也冲淡了奥运会原有的主题。如何在运动本身和商业之间找到平衡点,把奥运的商业化保持在一定的尺度之内,是保持奥运会继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对此,汪海也提出了自己理性的看法。他认为,合理的宣传是必要的,但狂轰滥炸、过分渲染和炒作,必将造成负面影响。不少商家利用奥运大搞炒作,搞代言、玩包装、炒概念,从运动员身上穿的运动衣、运动鞋,到推出的各种奥运纪念品、食品、日用品等,甚至是与奥运会毫不相干的产品,也想争夺奥运赞助权,几乎是能想到的点子都想到了。报纸杂志、电视网络、车身广告甚至是课本封面,各种媒体蜂拥而上,炒作技法千奇百怪;广告是传媒的生命线,现在电视转播权如何出让、如何作价,基本上不可以讨价还价,动辄数千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的电视转播权,导致现在歌星、影星、大腕越请越大,广告价格也水涨船高;何况,用高于企业利润几倍的钱打广告、支付世界运动员的代言费用,这些费用最终还不是转嫁到终端消费者身上?!在眼前收获即得利益的同时,也为品牌的发展埋下了潜在的危机。
(下期刊登“新奥运经济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