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净婧
“代购的免税时代结束啦!”这是淘宝网上一家名叫“非常德国”的奶粉代购网店在其首页上标注的文字。根据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从今年9月1日开始,个人邮寄入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此前,个人邮寄入境物品进口税起征点是400元到500元不等,低于这个标准,就需要缴纳进口税。一旦新的文件正式实施,消费者代购三罐奶粉将多支付54元。尽管代购的免税时代没有真正结束,但是随着代购成本的上升,消费者可能不再迷恋代购商品,这也许会带来代购行业的洗牌。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邮寄入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此前,免征的额度是我国港澳台地区400元,日本等国家500元。这份公告内容将在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在今年9月1日以前,代购者如果寄3公斤奶粉,海关的估价是600元,按10%的税率,应缴税60元;因为500元以下的税是免征的,所以这60元就不要交纳。但在新标准执行后,按照“50元以下免征”的新规定,这60元的奶粉将会被依法征收关税。
如果一罐奶粉900g,也就是0.9公斤,代购商如果从国外代购3罐这种规格的奶粉,就要支付0.9×3×200×10%=54元的进口税,放在以前,这54元是不用缴纳的,但是现在,因为超过了“50元以下免征”的标准,代购商就必须多掏这54元钱,而这部分多出来的费用,很可能全部会转嫁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