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23日 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广西中烟评为
“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通过视频会议召开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授牌大会。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宣读了《关于公布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领导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的代表颁证授牌。广西中烟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是广西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企业,也是烟草行业仅有的两家企业之一,同时获得这一荣誉的还包括世界五百强企业之首—中国石化、中国移动、贵州茅台、格力电器、中兴通讯等知名企业。这充分说明,广西中烟的商标保护和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国家级商标管理单位的关注和肯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商标保护日益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层面的重要内容之一。正是基于对商标战略意义的理解,在对商标保护和品牌建设高度重视下,公司始终把商标战略作为品牌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制定了完善的品牌发展战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商标维护工作,推动了真龙品牌快速稳定健康发展。自2001年创牌以来,真龙品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发展势头良好,以真龙(海韵)为代表的高端卷烟正日益成为真龙品牌的核心拳头产品,以品牌带动了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真龙品牌先后多次收获殊荣:包装设计“世界之星”金奖、2007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8年入选全国性卷烟重点骨干品牌前二十强等等。

  据悉,“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的示范期为三年,期满后仍需继续申请。对于获评企业,国家工商总局将配套扶持政策,帮助企业维护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商标注册信息统计、商标咨询服务,加大对其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力度,帮助和支持企业解决商标在境外被抢注等问题。

  (陈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