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举报煤矿安全隐患
最高奖5000元
记者6月9日获悉,为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出台了《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试行)》,并于即日起执行。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的积极性,《制度》规定,对查实的隐患,要给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奖金额度最高5000元。
(张志勇)
厦门海事局
安全生产月大演练
6月4日,安全生产月伊始,厦门海事局、汕头海事局、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开展海空立体巡航活动,对台湾海峡南部海域航道进行全方位巡航,并开展海况实战立体救助演练活动。
巡航过程中,海巡船与救助直升机根据海况,模拟实战进行了“船-机-船”海空人员转移救助演练,直升机“B-7106”顺利将人员从“海巡132”安全转移到“海巡154”船上。联合行动将巡航执法与搜救演练交效结合,为海事监管业务无缝衔接实现共同打造安全、畅通、高效、清洁海洋;为搜寻救助水域全面覆盖建立快速有效的人命搜救机制打造区域性海上安全通道提供有益探索路径。
(蓝张婧)
山西:
首次对全省作业场所
职业危害摸底
6月10日,山西省首次对所有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摸底。按照省安监局的安排,通过检测、申报、登记、备案等工作,将全面摸清职业危害分布现状,制定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保证职工健康。
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分级属地管理,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方式。没有按规定申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省安监局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据统计,在全省范围内,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煤矿除外)有6079家。这6079家企业里共有职工155.2万人,其中,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有84.2万人,占职工总人数的54.2%。6079家企业中,设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仅有2167家,占企业总数的35%;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仅有1934家,仅占企业总数的31%。截至2009年,全省仅尘肺病就累计达28357例,而根据省安监局在太原、长治、晋城3市调查摸底情况,部分企业体检率未过半。
(郑书成)
河南:
用人单位须提前告知职业危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有义务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这是5月27日审议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特别增加的关于“职业健康安全”条款内容。
修订草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预防与劳动过程的防护,同时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为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同时,单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危害因素的检测,检测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档案,定期向从业人员公布。
草案同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或不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不对职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草案还对发生安全事故后的人员伤亡赔偿问题做出规定。
(小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