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部门规章。更值得业内人士关注的是,这一规定将从企业战略计划到财务信息诸多方面定为商业秘密。
据悉,“四大”垄断了我国的审计市场,很多央企的审计业务被“四大”轻而易举“收入囊中”。
“四大”是指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PWC)、德勤(DTT)、毕马威(KPMG)、和安永(EY)。“四大”是否会危及我国的经济信息安全,也一直为人所关注。
“四大”威胁我国金融信息安全
据了解,《规定》是国资委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经历半年多起草后才正式出台。该文件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中央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中央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也许是巧合,就在该规定发布前一天,力拓胡士泰案也进行了宣判,主犯胡士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该案背后凸显出,中国企业商业机密泄密问题引发业内外广泛深思。近年来中国铁矿石谈判频频遭遇挫折,商业泄密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这一前一后两件事,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因果”关系。因为力拓胡士泰案,国家对商业秘密的重视提到了一定高度。
北京外交学院战略与冲突管理研究中心教授苏浩告诉记者说:“我们对国家安全比较重视,但对商业安全重视明显不够。重大商业机密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在铁矿石、石油等有关国家重要深度战略资源的谈判时,要高度关注国家利益安全。”
事实上,力拓胡士泰案只是重视国家商业秘密一个契机。在此之前,人民网等很多官方媒体曾经发表文章,指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控制并试图垄断中国的审计业,中国的许多大企业和银行已没什么商业秘密可言,中国金融信息安全正面临严重威胁。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江涌曾多次公开宣称“四大”会危害中国经济信息安全。
江涌认为,在华垄断地位不断强化的“四大”不只是获取丰厚的市场利润,而且是获取更具有战略性的资源——信息。在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一般都建有自己的情报部门,专门对搜集到的情报进行筛选分类,然后提供给相关客户(企业、机构甚至个人等)获得商业上的“增值”收益。
当类似的文章言论在网络媒体相继转载时,在业内引起了热议,不少业内人士对如今“四大”垄断我国审计市场的后果感到忧心忡忡,为经济信息安全担心。
“肯定有种威慑制约作用”
《规定》出台后,记者看到一些网友对此予以肯定,表示早该认识到“财务信息”是商业秘密,我国政府部门对我国企业财务信息的重要性“终于醒悟”了。
也有人认为,《规定》将央企的财务信息定位商业秘密,这是一个弱智的问题;上市公司数据全是公开的,难道上市银行全都是在泄密不成?所有企业不仅仅是中央企业的财务信息,本来就是商业秘密,但不是什么国家秘密,不论“四大”还是中小事务所,都应对企业的财务信息保密。“四大”对客户商业秘密的保密工作做的更好,更值得信任。所以不要过于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地担心“四大”会危害我国经济信息安全,那是在捕风捉影。
在这个问题上,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会计师杨剑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表示,《规定》将央企的财务信息列为商业秘密,这肯定是一件好事。不管“四大”危害我国经济信息安全的说法是否是事实,有了《规定》,应该对“四大”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毕竟泄露商业秘密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
业内人士认为,《规定》的出台为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重要法律依据,对于确保企业核心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安全,尤其是有效防范“商业间谍”具有重要意义,将极大地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安全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宋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