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填:尽快出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在两会上再次建议,尽快制定和出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为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
作为流通业的代表,王填一直关注国家商业经济政策的制定,曾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系列有关商业立法的议案。2009年两会,王填建议将“广交会”向国内采购商开放,得到商务部的回应。2009年,王填还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份“关于实现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的建议,得到发改委的回应。
今年两会上,王填再次呼吁,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出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王填认为,由于规划管理制度的缺失,我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目前面临严重失控的局面。许多城市的大型商业网点设施建设已经完全超出市场需求;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市场占有而跑马圈地,实际上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诸多制约。据了解,在一些大城市的繁华地区,由于多家国际零售巨头重复开店,导致出现交通堵塞、环境污染和扰民等社会问题,当地居民对此颇有微词。而类似的问题在一些二三级城市也正在凸显。
另外,一些国际知名零售企业和跨国公司依靠强大的财力和一些地方为引进外资所给予的超国民待遇,在一些城市突破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而强行甚至违规开店,这给处于相对弱小、正在成长中的国内零售企业以致命打击。内资超市的关门、倒闭当然与其自身的经营水平有关,与外资零售企业的挤压也有直接关系。
王填认为,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已经成为关系到控制重复建设、资源有效利用、产业合理布局、城市和谐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社会大问题。 他表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并非针对国外商业零售业大举进入我国市场而采取的对策,它对国内商业企业具有同等的制约作用。他同时指出,在制定和出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时,最核心问题是应该突出听证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全国各地人大部门的监督作用。首先,应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听证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可考虑遵循国外“点头不算摇头算”的原则;其次,对通过听证的商业网点设施的建设实施过程,各级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均应按照条例进行相关监督。
(赵碧君)
郑新立:拉动消费须提高国民收入
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启动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导致去年我国投资率升至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点46.8%,而消费率降到最低点48.6%,城乡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也降至历史最低点。
近日在政协第三次发布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表示,基于这种现状,必须提高国民收入,拉动消费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根据我的计算,去年城乡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降到历史最低点43%。”这一数据的历史最高点是55%。郑新立认为,这也是制约实现经济转型的主因之一。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就要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郑新立算了这样一笔账:如果城乡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能够通过3年努力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53%,老百姓的收入就能有明显增长,会极大带动居民的购买支付能力。如果今、明两年把居民消费率从现在的35%提高到50%,就意味着每年有5万亿左右的商品由现在的投资和出口转变为老百姓消费。零售消费总额可提高50%左右。
郑新立强调,上述53%、50%的两个目标,都比历史最高点要低2个百分点,属于“要求不算太高的目标”。
郑新立还认为,“发达国家庞大劳动力都集中于服务业,劳动力比例中服务业占80%以上。而去年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只有34%,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税收过重、缺乏金融支持,成为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阻力。郑新立介绍,“我国都是大银行专门为大企业服务。导致我们的金融体系只有主动脉,没有毛细血管,金融血液没有输送达小型微型的金融主体。”他认为,国家应从政策、金融体系方面予以扶持,让第三产业吸纳大量劳动力,才能让经济模式转变中的“阵痛”尽快度过。(张奕)
谢子龙:零售药店应先分级再管理
“是科学也是必须,零售药店应该尽快实现分级管理。”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在采访中向记者表示。
建议提交的时候,全国零售连锁药房的门店数已经突破了36万家——管理较薄弱、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企业数量过多、经营规模偏小、竞争能力不强,是目前该行业的典型特征。
来自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数据更清晰地说明了问题——2008年,我国药品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药品零售企业只有26家,前百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额占同期医药商业市场销售总额不足17%;而美国药店零售业排名第一的沃尔格林(Walgreen)连锁药店几乎占美国药店零售总额的24%;日本前三大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占日本市场份额的20%,前十大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占有市场份额的50%。
事实上,2009年11月25日,商务部正式接手药品流通管理职能后就曾多次表示,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将成为其履新后最重要的目标之一。
这一主导设计下,医药商业准入、5年发展纲要和行业标准等文件正在紧张制定中,消息显示,上述文件将在“两会”后渐次对外公布。
谢子龙告诉记者,依照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有政策,药店不允许经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也须经过药监局严格审核才能经营,但对于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精神障碍治疗药品等严格管理的处方药、生物制品、注射剂药品等高风险品种,所有的药店都可以经营。
他认为,这样的经营现状,不仅会给群众用药带来不安全因素,也不利于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无法促进药品零售行业规模化发展。
因此,在报送商务部的建议中,他提出,通过药店的分级管理,给予药店不同的经营范围,在人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供药能力、药学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等关键方面制定相关标准。
“比如一级药品零售企业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则可以扩大范围至处方药和中药饮片,三类则允许销售部分禁止类药品等。”谢子龙告诉记者,在此基础上,药店分级管理升降级和退出的动态管理也可以水到渠成,与药监稽查相结合,根据许可条件变化,好的升、差的降、坏的直接就退出。(王蔚佳)
耿学梅:莫让大商场成为“价格高地”
一套出厂价约1000元的服装,经过道道环节进入大商场后,“摇身一变”身价倍涨,卖到2500多元。针对商品价格虚高问题,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呼吁:莫让大商场成为流通链条末端的“价格高地”。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常记商场总经理常玉珍说,商家和流通企业要规范从生产商到代理商再到消费者的整个流通环节,大商场不应成为拉动内需的“肠梗阻”。
“要让百姓花钱花得舒心,必须改变大商场内商品价格畸高的现状。”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六安市副市长耿学梅建议,可从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作出努力。一是生产企业要多生产品种多样、物美价廉的商品。二是减少流通环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和成本。可以发展网购,大商场间还可以进行联购,以降低运输、仓储等成本,减少批发环节。三是国家要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四是引导百姓改变消费习惯,多选择电子商务等成本低的购物方式。(金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