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3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规定 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许贵元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8日中国网)

《意见》规定非常详细具体,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指令性,对企业和市场主体来说,无疑是暖心政策。通过释放政策红利,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切实维护企业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实打实地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市场普遍关注的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屡屡发生干扰企业的频繁检查多头检查。尤其是每到岁末年初,各路婆婆都驾到,打着多种旗号、带着各种理由去企业检查督导,弄得企业难以招架、怨声载道、叫苦不迭、疲于应酬,程度不同地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平稳发展。治理涉企执法检查乱象,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不折不扣地落实政策规定,防止任性执法”“随意检查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公布现有的行政检查标准和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能合并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进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落实属地责任,涉企行政检查要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专项检查要实行年度数量控制,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经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备案。

高悬法治利剑,坚决整治涉企执法乱象。对肆意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同时,要千方百计抑制和避免小过重罚”“重过轻罚现象。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的行为。针对地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督促调整,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公正公平执法,进一步改善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是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但有些领域和地方存在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正甚至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不仅直接侵害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也助长了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必须高度警惕和防范。让民营企业在风清气正的社会大环境中,公平参与竞争、平等获得发展资源,拥有十足的安全感。这样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释放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必须在制度和法律上对其合法经营与依法所得予以保障。创造科学规范、公正公平、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法治护航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不断为国家创造更多财富。

建立清正廉明的亲商关系,为企业创新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市场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不可小觑。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把党中央的政策规定、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带有战略性、长远性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牢牢扛在肩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精准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按照《意见》规定要求,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入企更要奔着解决问题去,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防止和避免没有实际意义的形式主义检查。同时,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进一步细化完善许可、征收、强制、检查等裁量权基准。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假错案机制,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  

做好2025年的经济工作,对确保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意义重大。因此,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更需要发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重要引领作用,让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真正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