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季度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经济增速超出预期,经济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效益提高,就业物价基本平稳,市场预期总体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
4月1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苏社,副秘书长、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袁达等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并答记者问。
现将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容整理如下:
记者:开年以来,我们注意到各地项目开工建设“热火朝天”。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刘苏社: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落实好引导民间投资各项政策。具体工作包括:充分发挥已上线的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作用,全面落实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具体要求,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公开推介更多重大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研究扩展投贷联动试点合作银行范围,引导银行持续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和国家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多措并举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记者:我有几个关于民营经济的问题。一是想知道民营经济现在发展的态势如何?二是民营发展局作为一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目前解决了哪些实际发展中的难题?还有一个问题,想知道下一步如何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预期和信心?
袁达:今年一季度,民营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重点领域指标走势向好。一是工业生产增速加快。一季度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比去年同期加快3.4个百分点。前2个月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2.7%,比规上工业企业整体利润增速快2.5个百分点。二是民间投资潜力持续释放。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长0.5%,增速比前2个月加快0.1个百分点。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民间投资增长7.7%,其中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11.9%,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8.1%。三是民营企业外贸增速明显快于整体水平。一季度以人民币计价的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0.7%,比整体进出口增速快5.7个百分点,所占比重达54.3%,其中民营企业出口、进口增速分别快于整体4.8个、7.8个百分点。
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仍面临一些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全力以赴推动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一方面,加强纵向上下联动。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工作机制,调动国家、省、市、县四级发改部门,常态化做好民营企业所反映问题的收集、解决、反馈及跟踪问效工作,努力让民营企业有感有得。另一方面,加强横向统筹协调。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会同42家部门和单位协同解决问题。截至今年3月底,我委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民营企业的诉求建议,扣除重复、不属实等后,约560项,已办理并进一步跟踪问效的约300项,力求解决一类问题、受益一批企业、助力一个行业。
近期,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统筹协调,突出抓好3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不断完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加快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二是切实解决企业问题。建好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形成收集、办理、反馈、跟踪问效的工作合力和落实闭环,加力协调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突出典型问题,切实做到安企、护企、稳企、惠企。三是持续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好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场会,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赋能计划,总结推广各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记者:特许经营模式在交通、市政、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效,但是在一些领域也存在企业难入场、推进不规范等问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新修订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请问新的《管理办法》将如何推动解决这些问题?
刘苏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投融资领域重要的改革举措和制度创新。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2015年印发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特许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民营企业入场难、项目实施不规范等,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制度举措。
针对民营企业入场难问题,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在项目发起、特许经营者选择、项目建设运营等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在项目发起环节,严把前期工作质量关,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共担风险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对特许经营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明确收益渠道,确保项目能够落地实施,稳定民间投资者预期。二是在特许经营者选择环节,进一步提升透明度,要求必须以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参与渠道,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三是在项目建设运营环节,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禁止在投融资支持方面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特许经营者,规定特许经营者降本增效、积极创新产生的收益归其所有,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动力。
针对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从特许经营概念范围、项目管理、严格履约等多角度完善规定,努力提高项目质量效率。一是正本清源,强调特许经营项目公益属性,明确特许经营不新设行政许可,与商业特许经营存在本质区别,杜绝“天价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现象。二是明确权责,厘清央地职责、部门分工,进一步理顺投资管理程序,明确界定使用者付费范畴,完善调价机制,要求专款专用。三是加强监管,增加穿透式监管和重大事项告知制度,完善全生命周期监管,增加投诉处理制度,健全争议解决制度,督促政府和企业各方规范履行义务。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推动特许经营项目提质增效,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