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人民调解是司法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徐立超

 

调解制度是一种既古老又常新的法律制度。马克思认为,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恒存在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所以,调解越来越体现出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新时代法律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调解是一直延续下来并被官方认可群众遵循的纠纷解决方式,它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和道德文化,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至今仍值得我们弘扬和传承。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新中国成立后,调解制度不断得到提升和强化,长期以来是我国各级法院民事审判的主导型运用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枫桥经验”等实践就充分体现和孕育着民间调解的内涵,为新中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诉讼和解制度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近几年,英国经济纠纷和民事案件70%通过调解解决,各国法院也对调解、和解等纠纷解决方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长期以来是各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解、调解也是全世界普遍认可并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出来的重要经验,是重要的政府支持、民众倡导的解决纠纷方式。事实证明,调解工作做到位,当事人双方各方面关系就会协调好保护好,社会不稳因素就会相应减少,人民群众司法成本就减少,法院的办案育人的效果就会体现出来,和谐司法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2021年5月份,淄博中院为加强调解工作,通过严格组织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人民调解员,经过学习、培训、一帮一带的扎实业务培训,全面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调解案件做到了基本无反悔、矛盾无激化,当事人“调解前绷着脸”“调解后带笑颜”,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淄博中院调解组在调解实践中总结出了“树标准、重基础、严措施、宽方法”的12字工作法,即以法律作为天平,以中华民族的道德规范为标准,以“六尺巷”“孔融让梨”“二十四孝”等为榜样,采用有效的对比法则是调解工作的道德标准。充分利用亲情沟通,用爱心、细心、专心、诚心、耐心和公心去做调解工作是调解工作的基础。利用精准的法律知识,科学研判案件结果,为当事人提供风险评估是调解的措施。一事一议、换位思考、议案分析、循序渐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开展调解工作,用案件的法律定位来衡量当事人行为的法律界限,从而让当事人得出准确的判断,是调解工作的方法.

近几年,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信用卡纠纷、物业纠纷等都有上升趋势,这类案件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多调少判有利于双方的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淄博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充分利用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把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有的放矢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力求案结事了求谅解、纷争平息让三分。本着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应调尽调,和谐共赢的理念,市法院调解人员年平均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月人均调解和解20件以上, 有十几年的案子通过协调也得到了双方满意的处理.社会效益和公众评价很好,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文明建设有机统一,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淄博市中级法院总结的“热情接待,认真倾听,细致分析,政策依据,法律疏导,当面对质,自我评估,与人为善”的三十二字方法,在调解实践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法官和调解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问题,沉下身子,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位置上想,赢得当事人的信赖和支持,为调解工作创造良好商谈氛围。把调解室做成座谈室,调解员多角度转换成为当事人的“法律辅导员”“心理疏导员”“家庭公证员”,真正把当事人当做主人翁。采取进单位、进社区、进家门的三进工作方式,对当事人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即知道当事人在想什么?知道当事人在做什么?知道当事人误解什么?知道当事人最需要什么?一个跟上就是为当事人服务的思想要跟上,调解工作室就一定能成为全社会都认可的“亲情法庭”。

当前,调解工作是各级矛盾纠纷部门的重要工作,是诉源治理的基础,高质量做好调解工作,对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开启百年新征程的奋斗目标都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继续探索探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打造高质量调解队伍,让调解矛盾纠纷成为解决一般问题主流才是一个民族文明至上的具体表现,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获得感和满意度,优化新时代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的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