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恩亮 公职人员
“桥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这样的店名能审核通过?咱们昆明工商、城管是咋想的?”9月25日14时16分,网友“腌菜婆婆”在彩龙社区发表《丢脸还不够!江勇江俊两兄弟闹分家 艳碧小吃桥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也示威开业!》一文,称这个店名有破坏昆明形象之嫌,请昆明相关部门调查处理。(9月26日澎湃新闻)
当“桥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这样的店名“招摇过市”,一定会招致路人围观和谴责。理由在于,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法律不允许讨“小老婆”。该店名以“大老婆”自居,无疑预示还有“小老婆”店,这是怎样的伤风败俗,又是怎样的有违伦理道德?!因此说来,取这样的不雅店名,定让店名文化蒙羞。
不过,从事件脉络来看,金女士取该店名也未必有意伤风败俗。因为她要与桥香园董事长离婚,且她又是“艳碧小吃”的创始人,因此为了凸显该店是正宗,才在“艳碧小吃”店名下面,又加了一个“桥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的副店名。还需指出的是,由于取副店名是金女士的自作主张,既没向相关部门申请,也没获相关部门审批,也就不存在网友质疑的“昆明工商、城管是咋想的”。
尽管金女士在取店名上未必故意给店名文化抹黑,但其对伦理道德形成的冲击却是令人咂舌的,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可原谅的。事实上,取店名断然不像给小狗小猫取名字那么简单,它不仅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更要按照相关程序去办理审批手续。因此,随意取店名,非但要冒违法风险,并且稍微不慎,还会侵犯他人域名注册权和商标权,那可是要吃官司的。所以,取店名也要“懂规矩”更要“守规矩”。至于用低俗乃至有违伦理道德的不雅文字命名,更是会遭千夫所指,搞不好还会被打入黑名单,这是绝对划不来的。
应该说,从不断曝出的奇葩店名看,糟蹋店名文化的绝非只有金女士一人。客观而言,他们这样做也并非纯粹为羞辱店名文化,而是通过奇葩乃至低俗之举以博人眼球,从而为自己的经营赚取更多流量罢了。殊不知,这样做可能恰恰适得其反。
有道是,这样的博人眼球,也只能博得同类人的青睐,但凡有素养、有品位,以及知廉耻的人是不会买账的。同时,不管经营什么,产品质量才是生命线。如果经营者不是在这方面下功夫,整天只晓得花拳绣腿搞噱头,那么他们的经营是不会成功的。
因此笔者奉劝那些乐此不疲的人,店名只是形式,产品质量才是内容。内容决定形式,还是不要无底线的取店名了吧。否则,非但让店名文化蒙羞,也会让自己的生意一败涂地。好自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