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罗红耀 通讯员 罗文迪
7月9日下午,伊川法院执行局里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颤颤巍巍地将4000余元执行款和两袋红薯面条交到执行法官谢慧毅的手中:“谢法官,没啥表示心意的,这自己家擀的,你一定要收下啊!不然我真不知道该咋感谢咱法院了!”老人泪眼婆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17年6月21日晚上,在伊川县滨河大道伊龙大桥路口,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闯红灯与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伊川县公安局勘察现场认定,宋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因为宋某未带头盔,当场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紧急情况下又一时联系不上家属,左某为其垫付1000元治疗费用。
后来双方由于费用赔偿问题发生纠纷,2017年8月16日宋某将左某诉至伊川法院,经判决宋某需在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原告左某各项损失费用5240元,并退还原告左某垫付医疗费1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宋某拒不承担还款义务,原告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谢慧毅多次与被执行人宋某进行电话沟通,并说明不履行法律欠款的严重后果,经耐心劝告,被执行人宋某答应到法院与申请人左某进行约谈。然而,第二天来到法院约谈并不是宋某本人,而是其外公和小姨。
谢法官经与其家属谈话,了解到被执行人宋某因父母患有疾病,从小便跟随其外公生活,家庭并不宽裕。这次事故发生后,因宋某也受伤住院所以由其外公和小姨代其来到法院进行约谈。现今宋某医药费的问题都难以解决,根本无力偿还执行欠款。谢法官见此情况,只好给申请人左某和被执行人家属进行释法明理,讲解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和各种利害关系,并希望双方能互相理解,了结此事。
经谢法官温情调解,申请人自愿放弃2000余元的执行款,减轻被执行人的还款压力,执行法官谢慧毅也为其支付了案件受理费用。谢法官的垫付和被执行人的退让深深感动了宋某的外公,他说:“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法院是公正的,你们都是好人,孩子犯的错绝对不能让你们为难,我回去一定想办法把这钱还了,不给你们添麻烦!”所以便有了最开始的那一幕,花甲老人拿着东拼西凑和自己卖废品的4000余元交到了谢法官的手中,案件顺利执结。也许是不知道怎么表达心中对法官的感激之情,老人将自家擀的红薯面条带来送给法官,几经推辞只好收下的谢法官也是红了眼眶,在感谢的同时一再嘱咐老人要保重身体。
这是多么质朴和感人的故事,多么平淡却难得的情怀!在执行一线,法官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状况各异的案件,其中的滋味五味杂陈,难以形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作为奔波在执行路上的一线干警始终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更多人的感受到司法公平和正义,这是永远不变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