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论述
■ 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课题组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同时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有益成分。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理论、现代产权理论、政府干预理论、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收入分配理论、国际经济理论等,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我们研究中国改革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借鉴西方经济学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坚决摒弃其庸俗成分,避免照搬照抄,关键是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具有敏锐的中国问题意识,聚焦中国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主张、方案。只有在比较、对照、批判、吸收、升华的基础上,才能真正构建起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总结和提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经验,同时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有益成分。”广义来讲,西方经济学涵盖了从17世纪中叶以来流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经济学理论和研究范式主要包括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新古典综合派、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多种流派。从研究内容看,西方经济学既包括研究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和资源配置的内在机制的微观理论,也包括研究一国的整体经济运行状况、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以及开放条件下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等问题的宏观内容。在数百年的发展历程中,西方经济学已经形成一个理论观点丰富、学术流派众多、研究方法多样的理论体系。无疑,西方经济学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包含了体现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经济学范畴和理论,对宏观经济进行政府干预的政策和经验总结,以及一些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这些内容作为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建构具有借鉴意义。另一方面,西方经济学也有从意识形态角度出发,着力论证资本主义制度合理性和永恒性的庸俗成分,这是我们要坚决摒弃的。因此,“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应该成为我们对待西方经济学的科学态度。本文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等方面理论创新中曾经运用过的“西方经济学理论”的梳理,就市场经济一般理论、现代产权理论、政府规制与干预理论、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国际经济学理论等重点方面,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对西方经济学有益成分的借鉴与超越。
一、关于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运行理论
西方经济学把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并着力从理论和实践上证明,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最有效率的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和资源配置方式。综观西方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研究,其核心观点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稀缺性假定与优化资源配置。由于经济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的需求无限性之间存在矛盾,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如何有效配置稀缺资源,以最小成本使社会获得最大收益;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是比计划更为有效的手段。第二,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属性与能动性。西方经济学假定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是理性的,即在既定约束条件下用最优的方式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人假定并非主张每个人“自私自利”,而是强调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个人或企业)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属性,可以对自身经营活动的盈亏结果完全负责,能够对市场机制和信号做出灵敏反应,这是市场经济建立的基本前提。第三,分析和论证市场机制在组织经济活动和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优势和内在机理。萨缪尔森从如何解决“经济组织的三个问题”入手,对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做出简明概括,即消费者的货币选票诱导厂商生产最有利可图的产品,进入最能盈利的行业,从而解决“生产什么”的问题;市场竞争压力驱使生产者使用效率最高的生产技术,以便将成本降到最低,从而解决“如何生产”的问题;生产要素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工资、地租、利息和利润等要素价格,进而决定不同要素所有者的收入水平和购买力,从而解决“为谁生产”的问题。换言之,通过供求、价格、竞争等机制的作用,市场发挥了提供激励、传递信息、发现知识、鼓励创新、优胜劣汰、促进要素流动的功能。第四,限定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的领域。由于存在不完全竞争、外部性、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收入分配不公、经济周期波动等问题,政府要在一定限度内发挥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主要包括:通过促进竞争、控制诸如污染等外部性问题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来提高效率;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收入再分配,增进平等;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和增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与市场经济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有机结合,在实践中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对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思想既有借鉴,更有结合中国国情的超越,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第一,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改革的目标模式,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提出5种构想:“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2年);“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4年);“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国家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87年);“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1989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年)。改革目标模式的演进表明,经过实践和理论的不懈探索,我们党最终认识到改革不是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局部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在改革计划体制的基础上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这是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促进经济高效持续发展和增进社会整体福利的必然选择。
第二,明确了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早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并强调市场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就是“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及时协调”。2013 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标志着我们党对市场规律的认识和驾驭能力不断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要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发挥作用,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大化,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这一对市场作用的全新定位和论述,为我国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指明了方向,因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创新之一。
第三,重视培育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条件。从西方市场经济发展实践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首先要形成多元化的、具备独立经济利益的市场主体。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关键是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通过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及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多元竞争的市场格局。其次,建立现代市场体系,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现代西方经济学在市场竞争、产业组织、政府规制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和政策实践,对于健全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无疑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第四,注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好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西方经济学的“市场失灵”理论为政府介入经济运行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强调必须发挥好国家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微观规制职能,引导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政府的职责和作用进行了明确界定,即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与西方经济学对于市场经济的认识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许多理论研究和现实问题探索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实现了对西方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超越。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首先,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可结合性的认识。对于“社会主义能否与市场经济结合”这一问题,西方经济学总体上持质疑甚至是否定的态度。早在20世纪20—30年代发生的那场关于社会主义能否完成合理经济计算的大论战中,新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米塞斯、哈耶克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存在进行合理经济计算的可能性,要把市场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分离开来是不可能的。因此,市场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核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是不可以被人为仿制的。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末,东欧“市场社会主义”改革的失败以致最终走向资本主义的历史经历,进一步强化了西方经济学否定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可行性的观念;90年代建立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基础上的“华盛顿共识”更是将推行“私有化、自由化、去规制化”看作是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市场经济的唯一路径。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实践则打破了西方经济学关于“市场=资本主义”、“计划=社会主义”的教条,通过稳健有序的渐进式改革,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框架内逐步植入市场机制,最终建立起真正能够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双重优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如邓小平(1993)指出的那样,“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思想,从根本上破除了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观念束缚,成为中国共产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依据。
其次,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西方经济学虽然认识到由于存在市场失灵问题,政府需要发挥补救的功能,但总体上对政府介入市场经济持消极甚至是否定的态度,把市场和政府看作是“此消彼长”、“你弱我强”的零和博弈关系,力求将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牢牢绑住,从而构建理想化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模式。这种观念推至极端有可能形成盲目推崇市场而排斥政府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在实践中也的确给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甚至发达国家自身带来严重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则更加全面和动态化地看待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大制度优势之一就是在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条件下,统筹协调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形成科学的宏观调控体系,有效的政府治理结构,构建政府和市场互惠共生的正和博弈模式。同时,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的推进程度,对政府的角色和职能进行动态调整,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既要放权到位,又要管理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的问题,防止出现“政府失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最后,关于市场经济体制制度属性的认识。市场经济体制是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体。一方面,市场机制存在于多种社会形态之中,因而具有某些一般的、普遍性的特征和运行规律;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又与特定的社会制度相结合,因而具有了特殊的制度属性。这就决定了:(1)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框架,而是要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因此,“‘社会主义’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的市场经济的性质。”;(2)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必须使全体人民受益,必须符合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效率优势,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又要充分利用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矫正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发展失衡和贫富分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3)推进市场化改革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不能脱离特定的历史时空背景和制度环境,盲目移植西方所谓的“最优”市场经济制度;不能采取割断历史、推到重来的方式实施激进变革,而是要充分认识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在综合考虑历史和现实的约束条件下,选择最适宜的改革方式,创新最有效的制度安排,而决不能在根本问题上犯颠覆性的错误。
二、关于西方经济学中的现代产权理论
现代产权理论属于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在批判和修正新古典经济学一些前提假设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新古典经济学假定,在经济人完全理性、市场完全竞争、信息完备对称、不存在不确定性和外部性的条件下,市场行为主体之间的交易边界明确,交易成本为零,市场主体可以通过自愿交易增进各自福利,因而产权的界定和归属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但现实中的市场经济难以具备这些条件,如何界定产权将会对社会的交易成本和资源配置状况产生重要影响,因而必须将产权纳入经济学的分析视野。产权理论把“交易成本”为基本分析工具,研究产权结构及其制度安排对市场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最终目的就是如何通过界定和变更产权结构,降低市场运行的制度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创新与经济增长。在产权理论发展过程中,一些学者从微观角度研究了企业的起源、性质和边界,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从而形成企业性质理论、现代公司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另一些学者从宏观角度研究产权与资源配置及社会制度的关系,形成制度变迁理论。
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的经济体制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就是一个产权结构不断调整并释放产权活力的过程。在中国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现代产权理论的引入对于改革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一,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关系及产权价值的认识。传统所有制理论主要从宏观和静态角度看待一个国家的所有制结构,以公有和私有的二分法区别所有制的优劣,忽视了不同所有制内部复杂的产权关系,以及所有制之间进行产权结合的可能。而现代产权理论则更加注重从微观和动态视角分析现实中复杂多样的产权关系。由于产权由一组权利构成,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用益权、让渡权等,因而可以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对这些权利进行动态的分拆、重组,从而提高产权的配置效率。产权的这一特性意味着一种所有制经济可以存在多种实现形式。例如,对公有制经济而言,可以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形式,克服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问题,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同样,也可以使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各种非公有资本通过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使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因此,产权理论的引入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关系的认识,为推动产权制度改革、股份制改造、企业重组、资本的市场化配置创造条件。此外,产权理论认为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可以带来价值增值,可以为产权主体带来收益,因而可以利用市场机制,通过资本市场的产权交易,实现资本的有效配置,促使资本更快增值。这一产权价值观的确立,也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其从以实物形态的“管资产”、“管企业”为主的传统管理方式,向以价值形态的“管资本”为主的新型监管方式转变,从而实现国有资本更快更好的保值增值。总之,自 20世纪80年代以来,现代产权理论的引入,确实对中国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一些理论成果进一步被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所吸纳。
第二,明确了产权在所有制改革中的核心地位,把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作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构建。产权是所有制关系的具体法律表现形式。产权理论认为,产权只有具备排他性、可分割性、可转让性、持久性(安全性)这些基本属性,才能在交易活动中通过各项财产权利的自由流动和组合,促进财产的价值增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前提就是形成一整套能够有效界定、实施、保障财产权利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即产权制度。经历了理论界的广泛争论和实践中的不懈探索,2003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并且明确了产权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为核心特征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不仅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且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它不仅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也有利于保护私有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而且有助于推动各类资本流动和组合,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这一重要改革举措的提出,进一步强化了产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促进了我国产权制度环境的不断完善。2004年,国家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产权和继承权”写入宪法。2007 年物权法颁布实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权保护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第一项改革任务,在强调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2016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强调“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完善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产权进行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这些重要论述和举措对于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和实践支持。
第三,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以“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受困”后,我们党认识到,不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这一深层的制度变迁,就难以将国有企业塑造为真正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上被确立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它的基本特征体现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其实质就是对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公司制企业,以促进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企职责分开,建立权责对称的激励约束结构,从而推动国有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与产权制度改革并行的是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产权理论认为,现代公司制企业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格局。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在关于企业经营状况、经营者努力程度等信息的占有上存在信息不对称,必然产生委托—代理问题,即在代理人与委托人的目标相互冲突的条件下,代理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为自己谋利,甚至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克服委托—代理问题,确保经营者的行为符合所有者利益的一个关键举措就是建立一套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以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关系,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与监督机制。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标志着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进入公司化改制并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阶段。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产权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得到明显提升,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其中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仍然是其中的一个关键改革任务。
第四,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环境的不断完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产权理论中,交易成本最初是指利用价格机制完成交易所花费的成本,包括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交易的谈判和签约成本、契约的履行成本等,后来这一概念的内涵被不断扩展,以致经济学家阿罗将其看作是“经济制度的运行成本”。由于交易成本是一种非生产性的资源耗费,交易成本过高则会降低制度运行效率、削弱经济主体的动力和社会创造财富的能力。因此,如何降低交易成本就成为评价制度变迁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中国的市场化和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视为旨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制度运行效率的制度变迁过程。在改革进程中,由于市场体系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等因素的综合作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各种交易成本依然高昂,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削弱了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有鉴于此,2015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提出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面临的“制度交易性成本”,并通过财税、金融、社保、能源、流通等领域的体制改革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从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矫正资源配置扭曲,为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动能。在肯定产权理论对我国改革理论和实践的借鉴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西方产权理论的形成植根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环境,其理论体系中存在着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私有产权是比公有产权更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安排。这一观念推崇到极致就不免会推导出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就是将公有产权转变为私有产权,以致主张通过私有化来推动所有制改革。显然,我们要坚决摒弃西方产权理论的这一错误观念,避免将中国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引向歧途。实际上,中国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既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所有制改革与产权制度变迁模式,即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实现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首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仅有利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而且有利于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协调和统一。尤其是通过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自然垄断行业、军工行业、公共产品、支柱产业等领域集中,为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和安全保障,进而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充分发展。其次,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经济成分,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市场主体多元化,形成了多元竞争格局,有利于促进各类主体降低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提高经济效率;有利于促进各类主体加快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仅对国有企业形成了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压力,而且成为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最后,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有利于形成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资本与劳动“双重联合”的利益共同体,进而最大限度地克服或减少公与私、劳与资的内在冲突。
由此可见,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对中国所有制改革和产权制度变迁的实践和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和系统总结。不仅要研究公有制经济与非公经济在基本经济制度层面“合理分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内在权利关系和内在规律,而且要从现代企业制度和财产组织形式层面研究混合所有制经济内部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资本与劳动联合的权利关系和内在规律(韩保江,2016)。
三、关于西方经济学中政府规制与干预理论
在西方经济学中,宏观规制与干预理论通常是指为解决微观领域“市场失灵”问题而采取政策干预和为实现宏观领域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进而实现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保持物价稳定、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运行目标而采取宏观政策干预,最典型的政策工具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市场规制理论来源于新古典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政策主张。宏观干预的理论基础则主要来源于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理论。新古典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认为,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由于市场垄断、外部性、公共产品、信息不对称、“搭便车”行为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通过制定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进行“规制”,以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否定了“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认为社会的总产出会偏离潜在产出水平,从而引发经济周期性波动和失业。这种对潜在产出水平的偏离源自社会的有效需求不足,因此,凯恩斯主义者认为能够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改变总需求,进而影响实际经济活动,熨平经济周期(萨缪尔森、诺德豪斯,1999)。由于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西方国家的经济普遍陷入“滞涨”状态,以现代货币主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供给学派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掀起了一场反凯恩斯主义的“革命”。尽管这些经济学流派大多反对政府干预,拥护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但是它们的许多理论观点无疑对西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现代货币主义认为,名义总需求主要受货币供给量的影响,而财政政策对产出和价格的影响微不足道,因此,宏观经济政策的核心就是采取以控制货币供应量为核心的“单一规则”,即根据长期的经济增长率确定稳定的货币供应量增长率;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引入“理性预期”概念,认为由于人们可以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做出无偏的经济预测,政府不可能通过经济政策来影响经济活动,由此引申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应避免采取相机抉择的宏观经济政策,而固定的、可以预见的规则更有利于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供给学派认为,凯恩斯主义过分强调需求管理,而忽视了税率和激励对总供给的影响,因此,政府应当从供给侧入手,通过减税、放松规制等政策改善对微观经济主体的激励,从而增加储蓄和投资,提高经济潜在增长率(萨缪尔森、诺德豪斯,1999)。西方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政策思想是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政府干预经验的理论总结,对于中国在改革与发展进程中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首先,在理念层面,我们逐步接受了西方宏观经济学中“政府干预”及其宏观政策目标理论,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手段。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首次使用了“宏观调节”这一概念,提出“越是搞活经济,越要重视宏观调节”,要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调节社会供应总量和需求总量、积累和消费等重大比例关系,调节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流向,调节产业结构和生产力的布局,调节市场供求,调节对外经济往来。1988年,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宏观调控”这一概念,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必须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对健全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体系的内容进行了概括,强调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同时要在财税、金融、投资和计划体制改革方面迈开步伐,形成综合协调的宏观调控体系。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明确提出了“要把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进一步健全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并规定了国家计划、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定位与职能。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由于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发展中大国,并且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因此,在宏观调控的目标、思路和手段上也更具自身的特色。从宏观调控目标看,除了与西方宏观调控相似的“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这四大总量调控目标外,中国的宏观调控还涵盖了许多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任务,如推动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收入分配结构的优化升级等内容。尤其是伴随经济快速增长,经济结构失衡问题凸显,宏观调控与结构调整的联动性更加明显。党的十八大就特别强调把宏观调控与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胡锦涛,201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宏观调控的方式和手段看,也更加强调传统的财政、货币政策与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相互协调,形成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同时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其次,在宏观调控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改善宏观调控方式,保持宏观经济总体稳定。20世纪80年代,我国正处于改革计划经济体制阶段,经济总体上处于“短缺”状态,因此这一时期宏观调控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抑制周期性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调控手段也主要采取计划和行政的方式,通过“关停并转”来强行压缩总需求。1992 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日益丰富,调控方式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尤其注重综合运用税收、价格、产业、信贷、汇率、利率等多种手段调控经济,并注重政策间的搭配协调。从1998年开始,中国告别了短缺经济,进入过剩经济时代,加之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中出现通货紧缩现象。因此,从998年开始,中国采取了以扩大内需为导向的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党的十六大报告还进一步提出,“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根据形势需要实施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因而这一时期的宏观调控具有明显的凯恩斯主义刺激和扩张总需求政策的特征。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面对严峻的外部冲击,中国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也由防止经济增长过热和通胀转变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扩内需、保就业”的目标指引下,国务院出台了投资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同时扩大商业银行的贷款数量,从而促使中国率先走出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经济复苏。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也暴露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可持续性问题。因此,在后危机时代,中国政府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调控方式也从侧重需求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供给管理。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的宏观调控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经济的平稳发展,使经济波动幅度不超过社会可以承受的底限。在不断探索和调适过程中,宏观调控手段日益娴熟、灵活,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从调控取向来看,宏观调控逐步实现了从直接调控到间接调控转变。从调控手段来看,逐步实现从行政手段向经济手段的转变,更加注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特别是通过规则的调整改变微观行为主体的利益结构和心理预期,从而使其行为符合国家调控目标。从调控方式来看,从注重总量调控向总量和结构并重转变。总量调控主要关注经济总量、投资规模、信贷规模等指标,运用财政、货币政策调节总供求关系,熨平经济周期;结构调控则更加注重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结构等方面的比例关系,并通过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万勇,2008)。此外,宏观调控与体制改革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在宏观调控的同时更加坚持深化企业、价格、财税、金融、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府行政管理等领域的改革,以消除产生经济波动的体制根源。
最后,在经济新常态下创新宏观调控理念和方式。在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呈现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三大特征。如何在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势头的同时,稳步有效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换,是宏观调控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为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努力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多元平衡,我国在宏观调控领域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和政策创新。
一是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政策,提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的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准确性”。区间调控是指经济增速目标不再简单定住一个绝对数字,而是在一定区间范围内可以灵活调整,区间的下线瞄准“稳增长、保就业”,区间的上线设定为“防通胀”。所谓定向调控是指对不同部门和人群实施差异化的、有针对性的调控政策,如对小微企业、“三农”采取降税、降费、降准、降息等优惠政策,以减轻其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区间调控和定向调控进一步拓宽了宏观调控目标,兼顾增长、就业、通胀等多元目标,增加了对经济波动的容忍度,避免宏观调控政策频繁变动,促进市场主体形成稳定预期。同时,这些新的措施提高了宏观调控的精准度,尤其针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实施精准调控,避免“大水漫灌”式的强刺激带来的宏观调控低效率和“刺激后遗症”。
二是在宏观调控中加强预期管理。为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更加注重引导社会预期”;2015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实施宏观调控,要更加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心理预期”。由此可见,加强预期管理和引导成为新常态下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如前所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十分注重“预期”对宏观经济政策效果的影响,认为市场预期如果不稳定,就会诱发各种短期的投机行为,引发经济秩序紊乱,并会削弱政府调控的有效性,因而预期管理日益受到各国宏观调控当局的重视。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预期管理形式和手段更为多样化。例如,通过全面客观地分析宏观经济形势,阐明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从而稳定和提振市场信心。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经济信息,科学解读国家各项经济政策,使公众理解国家改革举措和发展政策的意图,稳定预期。当市场出现突发性事件可能引发社会恐慌时,通过多种措施对非理性预期进行规范、引导和控制,防止出现经济大起大落和社会失序等。总之,将市场和社会预期纳入政府决策和宏观调控成为新常态下宏观调控方式的一个重要创新。
三是加强供给管理和结构性改革。长期以来,我国在宏观调控方面比较善于使用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但需求管理在确保短期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催生了产能过剩加剧、企业和地方政府债务上升、房地产泡沫膨胀、经济结构调整拖延等问题。因此,必须转变宏观调控理念,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中国经济中长期积累的结构性、体制性和素质性矛盾和问题,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中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西方供给学派存在本质上的不同。西方供给学派在调控思路和方法上只强调供给而忽视需求,只强调市场而盲目排斥政府。此外,奉行供给学派思想的西方政府还采取了诸如偏向富人的减税,大规模私有化、去规制化,打击工会组织等措施,“修复”资本的赢利能力。从实践来看,西方供给学派的调控效果不仅饱受争议,而且其带来了许多消极后果,包括使政府财政赤字不断扩大、社会贫富分化日益加剧、金融自由化无序发展、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结构严重失衡。中国的供给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注重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其根本目的是使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态需要,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重点是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消除因体制机制障碍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增加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具体政策表现为有效化解产能过剩,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中共中央宣传部,2016)。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对传统宏观经济调控理论的重大超越和创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
四、关于西方经济学中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
在西方经济学中,经济增长理论主要关注决定一国经济增长的因素;什么样的增长是理想的经济增长,以及如何实现这一增长。经济发展理论则更加关注发展中经济体如何实现从贫困到富裕、从欠发达状态走向发达状态的路径和战略,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构和制度结构的变迁。经济增长和发展理论在3个方面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构建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第一,经济增长的因素分析。现代西方经济学经过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增长理论、新古典增长理论、新增长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归纳出驱动增长的四大要素:一是人力资源,主要包括劳动力数量及其人力资本水平;二是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能源、矿产等;三是资本形成,既包括私人资本积累,也包括政府投入的社会基础资本;四是技术变革和创新,即生产过程中的变革或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引入等(萨缪尔森、诺德豪斯,1999)。在这四大要素中,经济学家更加重视技术变革和创新对现代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第二,经济发展的结构分析。发展经济学认为,制约发展中经济体发展的因素主要来自结构层面,如经济结构刚性、短缺、过剩、滞后、低供求弹性等,这些因素使得市场机制不能自动调节经济结构,需要发挥国家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其中,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在经济发展理论中具有独特地位。在存在二元经济的国家中,发展的核心在于经济重心逐渐由传统的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工业部门,最终消除二元结构,实现全面的现代化(陈宗胜,2006)。第三,经济发展的制度分析。当代发展经济学充分吸收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把制度视为促进发展的关键变量。一套有效的制度、组织和治理机制,能够创造强有力的激励结构促使人们将资源禀赋投入创造财富的活动中,促进经济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往往由于制度和组织方面的缺陷长期陷入欠发达状态。因此,只有“矫正制度”,才能真正完善市场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分配效率、扩展经济机会,从而培育发展的内生动力。
对中国30 多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构建理解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的理论框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已有的研究看,学者们普遍认为,中国将既有的“人口红利”、经济转型的“结构红利”、改革开放带来的“制度红利”汇聚、叠加,形成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从影响增长的因素看,劳动投入、自然资源、资本积累和创新都是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尤其是随着经济发展,创新对中国经济增长促进作用日益凸显。西方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创新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提高一国的全要素生产率,使其在不过多投入劳动、资本、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的条件下,也能够提高产出水平,从而将其生产可能性边界向外大幅度推移。
对中国而言,进入 21世纪以来,随着劳动力成本上涨、资源环境约束加剧、资本投入边际效率递减状况的出现,原有的推动经济增长的要素红利正在衰减,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挑战。有鉴于此,我们党强调要把经济增长的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为中国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动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创新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科学论断,并强调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
从结构因素看,中国经济发展是一个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和工业部门转移,不仅为现代产业部门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而且促进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也为农业部门实现更为集约的增长、推进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随着经济发展,如何克服二元结构制约,进一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协调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此后,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措施和政策,主要包括:改革粮食补贴制度,取消农业税,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2006年发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借鉴与超越《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整体面貌改善。同时,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看,推动城乡二元结构转变,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是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平衡发展,最终实现国家整体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