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0日 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成都新津法院对“失信老赖”亮剑出鞘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本报记者 何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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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科院长对执行行动进行远程指挥

  诚信非常重要,特别是做企业、做生意,没有诚信那就不会有生意。孔子说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没有信用,在这个社会上就不能够立足。信用这个词,可能放在日常口头上,我们都可以标榜自己是非常讲信用的,但是到底你守信用吗?还是要通过实际的事情才能验证的。

  在全国各地法院面临的“执行难”案件中,就有许多做生意不履行合约,借贷后久拖不还,有支付能力却不给工人发工资,

  恶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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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执行中

  院长亲自挂帅指挥异地强制腾退房屋

  一说起“失信老赖”,大家都满腔怒火。最高院要求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攻坚之年,为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4月9日,成都新津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执行局十余名执行干警并邀请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对执行行动进行监督,前往新都区斑竹园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此次行动中,新津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在行动指挥中的重要作用,新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科坐镇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远程执行指挥系统对整个执行行动进行远程指挥。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开门无果后,在廉政监督员的监督和见证下,通过强制开锁进入房屋。进入房屋后,当事人通过撒泼等方式试图阻扰执行工作。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李科及时通过远程遥控系统发布命令,对事件进行有效处置,确保房屋腾退的顺利进行。此次执行行动有力打击了“老赖”,维护了司法权威。下一步,新津法院将持续采取院领导亲自指挥、带头办理难案等多种方式,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法院确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目标任务。

  启动“春雷行动”彰显决胜战胜利的信心和决心

  4月16日上午10:30,新津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全院执行干警列队整装待发。随着李科院长一声令下,新津法院针对重点筛选出的一批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及涉民生案件,再次对“失信老赖”亮剑出鞘,启动“春雷行动”。

  活动当天,新津法院执行队伍兵分几路奔赴各个现场执行任务进行行动,对被执行失信“老赖”进行拘传等。面对刚正不阿的执行法官,当天这人乖乖地签了字。

  在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漆某合伙协议纠纷案中,漆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5万元支付义务,在此行动中,新津法院执行干警到金华镇清凉社区将被执行人漆某带到法院,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的严重后果,漆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主动与申请人李某联系,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履行协议,漆某将于2018年5月15日前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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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被执行人房屋

  失信被执行人冯某是一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由于其长期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其女儿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次行动中,新津法院执行干警将冯某带至法院,承办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其目前全市法院开展了“春雷行动”,如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

  冯某仍明确其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做出裁定,依法对冯某处以司法拘留并罚款2000元的司法强制措施。在决定做出后,冯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与家人取得联系,由其家人将执行款送至法院。

  庞某申请执行张某身体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73038元,被执行人张某驾驶电动车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与申请人发生碰撞导致申请人受伤,伤残等级为十级,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拖延履行法定义务。

  张某在新津法院官方微信上看到新津法院关于开展“惩戒失信 打击拒执 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的公告,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于4月16日早上10点主动到法院表示将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据了解,4月16日至4月27日期间,新津法院将重点对100余件重大执行案件采取集中攻坚行动,累计出警人数不少于400人次,集中向3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督促公告,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0余人。同时将采取每天24小时不间断出警的方式进行,确保此次“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新津法院执行局局长沙声山表示,在接下来的行动中,将继续对“老赖”发起总攻,让他们老老实实还钱,无处可逃,以实际行动彰显新津法院坚决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战最后胜利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