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海金
据新华社报道,把证放到药店,按月就能领取一两千元租金;有专门的租赁网站提供租证交易,甚至衍生出大批只为“租证”而考证的人群……国家规定,新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但当前很多药店只见证件不见人的“影子药师”现象依然存在,且形成了一条药师租证、药店用证、专业网站牵线搭桥的黑色产业链。
执业药师是我国医药领域中必不可或缺的一支专业化职业队伍。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药事服务,这是我国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目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由此可见,配备驻店药师是开办药店的必备条件之一,其初衷在于保障安全用药。事实上,驻店药师在药学服务方面的作用难以替代。
然而,这却让不法分子视之为生财之道,药师证出租已然乱象纷呈,药店租用执业药师证开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已是公开的行业秘密,且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而所谓的“租证”,就是药店每月花几百上千元钱,租用那些取得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证者的证照,以备“不时之需”。
药店之所以出现 “影子药师”现象,乃是多因素综合诱发所致。首先,是执业药师供需不对称,即供不应求。数据显示,我国现有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总计45万家左右,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注册于药房的执业药师只有35万余人,这意味着还难以实现每家药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另一组数据则显示,2017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数为678087人,相比2015年的112万、2016年的88万考试报名人数,报考人数有明显下降。经过近年来医药行业的大力发展,执药医师数量虽然有了明显增加,但相较于更为庞大的市场需求,仍然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其次,是药店出于成本考虑,也不愿聘请全职执业药师,毕竟“租证”的价格远远低于一个全职执业药师月薪。按照市场行情,药店请一个专门的执业药师,每月需要工资数千元,但是如果“只租证不请人”, 每月只要一两千元,经营成本自然大大降低。如此一来,执业药师、药店各自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不谋而合、各取所需,药师“挂证”的产业链悄然出现。为此,甚至还催生出了专门的地下产业链,有人在药店和执业药师之间牵线搭桥,为药店“租证”和执业药师“出租证件”服务,还有人不从事相关工作,也专门去考证,只为租出去牟利。
很显然,当药店的“影子药师”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存在,国家的相关规定就被架空了,患者的用药安全将毫无保障可言。 因此,必须加大治理力度,综合施策,坚决杜绝“影子药师”现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方面,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强化巡查,加大市场抽查力度。尤其要加强事后监管,坚决制止和打击执业药师“人证分离”乱象,严查“影子药师”,促进药店规范化经营。
另一方面,加大对那些出租自己执业药师证者的处罚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那些已在医院或诊所等单位工作的租证者,应该通知其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屡教不改者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数年内从事相关工作。而对于那些根本没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租证者,可以给予没收租证所得,给予罚款等处罚,让其得不偿失。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倘若这条法规能执行到位,就足以对“影子药师”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同时,还应当利用大数据,建立执业药师“挂证”黑名单,健全证件跟踪管理,坚决遏止“影子药师”的不正之风。
不过,要根治“影子药师”乱象,还须从体制机制上发力。一方面,改革药师资格认定和执业制度,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考试和资格认定办法,使执业药师从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大幅提升,满足我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加强对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增强执业药师的执业能力;参照我国现行的会计委派制的做法,由国家制订并实施“执业药师委派制”。此外,积极引导各地出台驻店药师管理法律法规,让驻店药师有章可循,让监管部门有法可依,使管理成制度常态。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