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P2P平台热衷围猎热门电视剧 300万/条中插广告抢破头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付碧莲

  正在热播的电视剧《猎场》,被十余家P2P“围猎”,频繁插播广告的霸屏行为引发热议。

  其实,不仅仅是《猎场》这一部电视剧,从去年开始凡是热播的电视剧、网剧,以及热播综艺节目,似乎都少不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各种广告插播。《老九门》、《楚乔传》、《春风十里不如你》、《白夜追凶》、《河神》、《那年花开月正圆》或多或少都出现了P2P网贷平台的中插广告和贴片广告。 为何P2P平台热衷于在上述渠道投放广告?

  “一句话,就是P2P平台都看上热门剧集所带来的庞大流量。”杭州一家P2P平台创始人虞裕(化名)直言,扎堆而入必须会带来某些乱象。作为具有一定特殊性的金融行业,需要一些针对性的规范,这就要看接下来相关监管部门是否会有一些动作了。

  砸钱植入

  “这一行真不是人干的,尤其是女生千万别入这行,五天飞四个城市。”在公关行业闯荡了十几年的晓雨对记者笑言,“从事影视、娱乐方面的公关这么多年见惯了大财团、有钱人往这个行业大把撒钱的样子,如今P2P公司似乎有成为新主力的趋势。”

  晓雨最近正为手头一部正在拍摄的电视剧和一部还在筹拍的网剧找更多金主。“这五天里见的客户全是P2P公司。”晓雨称,好几家都是通过关系自己找上门来的。前两年,喜欢在影视剧中植入广告的一般是电商等互联网公司比较多,这一两年明显是P2P平台势头强劲。

  P2P平台有多“强势”?

  根据蓝水科技提供的数据,2016年底至2017年9月15日,热门大剧中,共有包括《楚乔传》、《军师联盟》、《河神》等在内的16部影视剧(包括综艺节目)出现了互金平台的广告,涉及多达11个互金平台,其中有8个互金平台广告以中插形式呈现。所谓“中插”,就是在每集或者每几集剧中插播几段沿用剧中人物形象、性格、关系、道具的小剧场广告。

  据记者了解,“中插”在今年呈爆发式增长,从一年前的无人问津到现在300万元一条抢破头,某流量大剧类似广告多达50个、涉及20个品牌。艺恩咨询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插广告的市场规模已达到8亿元,而从2017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这个数字应该会有较大幅度上涨。优酷方面表示,这种广告售卖形式可能给平台方带来30%的增长收益。

  在晓雨看来,大家都想往那些大剧、好剧、热门剧上面投放,而这些资源毕竟每年还是相对有限的,自然就会涨价。

  不过,晓雨坦言:“如今制片方选广告投放的P2P平台是持着谨慎小心的态度。一方面是为影视剧质量考虑,在数量上会有所控制,毕竟此类广告插入过多必然会引起观众反感;另一方面则是考虑到P2P行业的特殊性,跑路、倒闭的平台实在太多,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制片方一般会选择一些有名的、大的、规范的P2P公司来合作。”

  亟待规范

  去年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当前,一些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不当广告和宣传行为,误导和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也是整治工作的重点。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网贷平台的做法涉嫌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去年8月24日出台的《暂行办法》规定,平台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不过,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目前监管方并未明确禁止平台做影视营销。办法中主要禁止在线下开门店获取投资人。影视剧并不属于物理场所,而且如果仅是品牌性的宣传且不涉及具体项目,个人认为应该是不违规的。

  “很多东西无法明确定性,因此争议是必然的。”虞裕指出,P2P平台如此热衷在影视剧及娱乐节目中投放广告,一方面是因为现在关于P2P广告的限制不少,而在影视剧中植入广告的方式是未被明确禁止的。另一方面是,目前几百万元的广告投放价格是很多P2P平台能够且愿意接受的。

  更重要的是,传播效果突出。虞裕称,一部热门电视剧如今一般在各个视频网站上的播放次数能达到几个亿甚至几十亿。如此庞大的流量对于需要持续不断在线上获客的P2P平台而言,是相当具有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