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关于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讨论再成热点。“国家统计局统计,电商交易总额5万多亿,占比12%左右,等于这部分销售额被电商分流了。我们交税,电商不交税,这个不公平。”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邯郸市阳光百货集团总经理韩玉臣向记者表示,电商不征税不仅意味着税收流失,实际上对于其他的市场参与者,也是一种税收歧视。
同样,京东集团CEO刘强东日前在个人微博上表示:面对问题,选择性的逃避比不作为更可怕!没有公平就没有市场经济,公平是市场的基石!电子商务不是法外之地,在告别粗放式增长之后,现在亟须在法制和规则的轨道上与实体经济达到共促、和谐、平衡,这样中国的经济才会更有希望!
一家独大百货龙头“感到了寒冬”
公开资料显示,邯郸阳光百货集团是邯郸市最具规模和经营实力的商业企业,集团下辖1家购物中心、6家大型商场、13家家电卖场、19家连锁超市、120家社区便利店和6家郊县连锁商场。经营涵盖多种业态,从业人员2万人,年销售额60亿元。系全国零售百强企业、中国连锁百强企业、全国服务业500强企业。
“我的百货公司可以说在当地一家独大,但仍然感到了寒冬。”韩玉臣介绍2016年市场营业额明显下滑。
企业为何业绩下滑?韩玉臣认为主要是受电商冲击。韩玉臣表示,在我国,网上交易无需缴纳房租,不用办理营业执照,不需要缴纳税款,其成本比传统交易方式低得多,“我们并不害怕竞争,只是这种竞争太过不公平。”
报告称C2C电商去年税收流失超500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网上零售交易额已超过5万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12%.韩玉臣认为,电商行业已经成长到一定规模,淘宝、天猫“双十一”购物节2016年单日总交易额超1207亿元。如此巨大的交易额,不进行征税,会引起不公。因此,与电商快速增长相对应,对电商的税收监管和有效征税问题也应排上日程。
据韩玉臣介绍,近日中国电商税收流失报告课题组通过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平均税负,以及第三方预测的交易规模测算,估算出C2C电商税收流失总规模。按照百货零售业口径测算,2016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流失总额为531.53亿~747.92亿元,预计2018年这一数据将会超过1000亿元。
“税收是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行和附近社会公用事业发展的主要财力来源,大量的税收流失,必定会导致国家可支配收入减少。”韩玉臣认为,面对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对其征税是社会必然,对其监管是形势所趋。
征税应明确电商平台“主体责任”
“电商平台与入驻的网店有着密切关联,且掌握着所有网店的交易数据和入驻信息。”韩玉臣建议先明确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然后指定电商平台代扣代缴税收制度,网络店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同时登记相应的电商平台作为纳税扣缴义务人,电商平台在结算每一笔网上交易款时,自动生成货款和应交的税款数据明细单,实现税收代扣代缴功能。
“目前,电子发票很难操作,作为普通消费者,可开可不开。”韩玉臣表示,为了更好地加强电商税收监管,建议推行电子发票,每一笔网上支付交易时,同时自动产生电子发票,实现统一开票,达到公平市场竞争秩序的目的。
电商发展到现在已经进入瓶颈阶段,不规范管理,电商自身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消费者的信任度会下降。加强电商的监管,不是课以重税,而是规范其经营行为,为其下一次飞跃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