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营改增”行业企业面临税负加重的风险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倪红福等在《中国工业经济》2016年第12期撰文指出,“营改增”短期内确实减轻了企业税负。然而,关于“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在微观企业层面,有的试点纳税人认为税负下降了,有的则感觉税负增加了。部分企业感觉营改增后税负增加后,其主要原因:首先,“营改增”改革的不彻底性和不同步性造成的。如不动产、金融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之前,对一些不动产比重大,利息支出大的企业,因为无法抵扣,可能导致税负增加。但是在“营改增”全部到位后,随着可抵扣的项目增多,税负会逐步下降。其次,各行业部门部门的税收征管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异,增值税法定税率和实际征收的税率存在较大差异,有的行业存在避税、偷税漏税的情形。

  长期看,“营改增”行业企业面临税负加重的风险。由于增值税征管能力相对较强,以及各种“营改增”的临时性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的退出,完全可能加重企业的负担。一是临时性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的逐步取消,可能加重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营改增的过程中政府实施了大量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如金融商品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地方政府实行了一些临时性过渡性财政补贴和扶持政策。这些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具有明显的临时性和过渡性。随着“营改增”过程全面完成后,这些临时性的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都可能被取消,导致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可能加重。二是未来税收征管能力大幅提升,可能加重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随着税收制度逐步完善,且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辅助下,我国税收征管能力将出现大幅提升。在此背景下,若不降低增值税税率或其他税率,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可能进一步加重。目前我国所有税收的征管能力大致为60%左右。鉴于增值税的存在抵扣机制,增值税征收和管理相对规范,增值税的偷税和漏税的难度较大,增值税征收能力强于营业税征收能力。

  为了减轻企业税负、助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稳妥推行“营改增”。在现行的税收征管能力和管理水平下,短期内推行“营改增”确实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对经济的扭曲。二是完善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对因新老税制转换而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实施和完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或地方性优惠措施,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制定相应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如设立专项资金。三是适当考虑减少增值税的税率档次和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以达到持续的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长期来看,应警惕“营改增”后,税收征管能力大幅提升,导致部分企业税收负担的上升风险,从而与现有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相违背。考虑到我国增值税的税率一般为17%,税率相对较高,且税率档次较多。在保证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的条件下,应该减少增值税税率档次,降低增值税税率。(卫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