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习主席的重要指示,必须把理论创新放到突出位置,深入研究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转变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一要深入研究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关系。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目标是富国强军,基本要求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根本方法是实行统筹。对此,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核心安全需求,深入研究国际战略环境特点、国家安全形势,国防经济发展战略、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等重大问题与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关系。要研究如何通过贯彻实施军民融合国家战略,一方面,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和技术支持,有效提升国防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科技领域军民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军民共建、重要资源军地共享等活动,为加快推进经济领域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
二要深入研究军民融合的理论内涵。融合的本意是指几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个有机整体。那么,军民融合到底是指什么?融到什么程度可称之为融合?军民融合跟建国之前提出的人民战争和建国后在国防工业领域提出的军民两用、军民结合是什么样的关系,军民融合有哪些阶段性特征,它的内在发展规律是什么,现阶段我们应当怎样全面、完整、准确地认识形成军民融合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格局?还有,军民融合是要打破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之间的壁垒而融为一体,那么,融合有没有一个边界,怎样划分这些边界,只有这些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问题真正搞清楚了,我们才可能在实际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三要深入研究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问题。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根本保障。要深入研究如何构建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国家主导、需要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以及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要科学界定中央、政府、军队、企业之间的职责分工、权限划分、隶属关系,并根据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情况,研究体现区域经济与战区、军种有机对接的管理体系。要研究健全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能够统筹安全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和以市场运作为基础的运行体系。要根据军民融合的阶段性特点,深入研究健全军民融合财政、金融、税收、人才等政策法规支持体系,为破解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提供理论咨询和政策支持。
四要深入研究军民融合的颠覆性技术问题。3D打印技术、无人系统技术、定向能武器技术、网络战技术等新型技术的突破将对整个国际战略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颠覆性技术的研究和突破问题。要围绕国家核心安全需求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从军民共研、共创、共用的角度,深入研究如何有效运用军民科技力量和科研设施,开展对网络电磁空间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材料技术、生命科学技术、自主半自主无人系统和定向能武器技术等重大颠覆性技术领域研究,深入开展战略预警方向遴选,开展技术突袭与反突袭战略预警研究,为军民融合领域颠覆性技术突破和运用提供智力支持。
五要深入研究区域军民融合实践的系统工程。区域军民融合发展关系到国家战略的布局,关系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的重大调整,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到重点地区,能够有效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能力。要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布局,以及国家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总体部署,研究区域军民融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区域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园区战略定位、国防科技储能的定向转移和释放途径,区域军民融合大数据网络工程等关键问题,探索区域军民融合创新服务新业态,为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需求融合提供理论指导。
六要深入研究军民科技融合协同创新问题。要围绕海洋、太空、网络、核安全等经济和国防领域重大科技发展需求,研究产学研相结合的军民融合协作创新机制,探索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共性技术一体化途径,提出重大科技项目军民联合论证和实施模式。要研究制定规范军工单位、民口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研发军民两用技术的办法,规范军工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的办法,以及把民用先进技术应用到国防领域的办法。为健全军民科技融合协同创新机制提供智力支持和制度保障。
七要深入研究军民融合的综合评估问题。军民融合的综合评估,是以军民融合的标志、标准和指标为基础和依据,运用科学的计量方法和工具,对军民融合所取得效果、效能进行的综合性评估。由于军民融合涉及军事、经济、科技、教育、能源、环境等众多领域,做好军民融合的综合评估工作难度很大,需要研究的内容很多。特别是要研究探索建立政府、军队、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在国家设立的创新示范区先行开展军民融合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研究建立军民融合区域、企业、工程项目、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和工具方法,研究重点领域军民融合程度、民用技术军用转化价值、民营企业参军潜力、区域军地统筹能力,以及国防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国防科技储能释放与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匹配度和军工技术向民用转移贡献率等问题,努力探索形成军民融合发展指数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科学客观评价军民融合综合效益提供依据。
八要深入研究军民融合的方式路径问题。军民融合国家战略落到实处,最终是要落实到区域、企业和项目,从战略到企业、项目有一个运作方式和传递路径问题。融合方式和路径得当,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深入研究如何根据军民融合区域的地缘环境和基础条件,以及军民融合落到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性质特点,选择与其相适应的融合方式。比如,可根据军民融合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和建设目标,分为军民共建共用、军建共用、民建共用、军民开放共用共享等不同的融合方式,明确军地双方职责分工,规范建设方式、运行方式和共享方式。对于军口企业的“军转民”和民口企业“民参军”,也要根据不同企业的自身条件等情况,研究选择与企业资质条件相适应的融合方式。
九要深入研究军民融合的标志、标准和指标体系问题。要深入研究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的标志,考核评价军民融合应当建立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军民融合涉及诸多要素、众多领域,选择评价指标要按照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内在规律,从不同侧面反应军民融合的发展情况和融合程度。选取评价指标的口径与范围要尽量与国家、国际通行的统计标准和规范相一致,并尽量使用社会公认的准则。要深入研究如何依托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统计标准,从官方统计数据和国际上公认的统计数据直接采集获得,或经过简单换算就能够应用。这些都需要我们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形成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十要深入研究军民融合的创新服务问题。军民融合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涉及方方面面,离不开创新服务。特别是在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转变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创新服务机构的作用,努力做好战略咨询、协同创新、系统对接、综合评估、技术转移等创新服务工作,对于确保推动军民融合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比如,如何搞好系统对接,就要许多工作要做,如何根据不同区域的区位特点、资源情况、产业基础、融合实践等情况,统筹区域内军事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探索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路子和方法,增强区域内资源、技术、产业、产品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如何做好企业对接,努力打造军民融合科技研发中心、军民融合科技信息平台、技术交流平台,不断探索培育军民融合企业的新途径新方法;如何做好军民融合项目对接,在理顺政府、军队、企业、社会组织分工的基础上,按照研究提出、分析论证、归口上报,综合平衡、审核确定、落实反馈的程序,建立军地项目需求对接机制办法,等等。这些工作的落实,都需要加大创新服务力度,探索创新服务的思路和办法,努力形成军民融合创新服务新业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