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将于5月1日起在建筑业、房地产、金融保险以及生活服务类全面推开,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营改增的全面施行,不仅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举措,更是我国在新常态下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营改增,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的转型;全面推行营改增,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全面推行营改增,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创造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的作用和活力,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加油。
作为企业的老总们,如何利用营改增为自己的企业助力加油?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首先,必须吃透政策,构筑“税收洼地”。
营业税是以收入全额按适用税率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的征税原理是就经营过程中的增值额按适用税率征税,即:应纳税额=销项税金-进项税金。销项税金是企业取得的收入额换算为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进项税金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可以抵扣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从增值税计算公式看得出来,增值税缴多缴少,与收入额大小和取得的进项抵扣有直接关系。营改增后,在经营过程中,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尽量与身份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发生生产经营活动,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来抵扣自身经营过程产生的税金。如果按照以前的传统思维模式去取得普通发票,无法抵扣税金,企业的税负可能会不降反升。举个例子来说,建筑业以前都是按收入全额乘以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按照“应纳税额=销项税金-进项税金”的计算办法,按11%计算销项税额,按现行政策17%计算在修建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材料、设备、物耗等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换言之,销项税的计算是用11%的低税率,而进项的抵扣是按采购价的17%计算,这样就弥补了部分人工成本无法抵扣的问题。建筑业营业税率为3%,增值税率为11%,由此得知,“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要想实际税收负担下降,就必须获得超过销售额8%以上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然而从江苏、北京、浙江等地相关建筑企业的数据测算来看,目前85%以上的建筑企业仅能获得5.87%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其中除了人工费无法抵扣,主要还是因为建筑材料中的部分材料无法从企业购买,而只能从个体户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买,就无法取得进项。不难看出,如果在采购过程中,为了一点点价格优势而放弃与一般纳税人交易,就无法取得可以用于抵扣的专用发票,这就将造成税负不降反升。
其次,重视发票管理,防范增值税涉税风险。
按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在180天内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认证,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能抵扣。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着抵减税金的作用,因此对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普通发票有很大的区别。企业在“营改增”后一定要注意既不能对外开具与经济业务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也不能接受与自己购买货物劳务业务不符的专用发票。现在,国家税务总局新上线的“金税三期”系统有着强大的信息比对功能,即使取得或者开具的虚假专用发票暂时未被税务机关发现,在不超过半年的时间也会被系统比对出来。对取得虚假的进项税票,不但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还将接受税务机关的严厉处罚,这样的税收成本势必增大,而且税收风险也随之加大。
第三,完善管理体制,加强财务管理水平。
营改增之后,对于财务、税收相关数据的统计都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对于财务工作者而言,必须积极转变思路,为企业经营规划献计献策。财务团队要准确及时计算出营改增之后企业各项成本结构比例,每个环节可以最大限度取得专票抵扣的税额,如有必要,对于无法提供专用发票的上游企业,需要提醒采购部门及时调整供应商。同时,必须重视对发票的有效管理,对采购人员要告知其在采购过程中取得合规专票的重要性。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可以充分运用好税率差来降低自身的采购成本,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运用定价策略来实现相应效果。另一方面,国家允许不动产可以抵扣,企业也可以运用这项税收措施通过多种有效途径来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壮大自身建设,通过不动产的抵扣,延缓税款缴纳,使有限的资金流能用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第四,做好全面准备,精心税收筹划。
面对全面推开营改增,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都必须跟上,比如合同签订的时候,价格最好注明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发票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业务,合同要整理明白、账目要计算清楚。该修订合同的抓紧修订,并结合公司业务类型做好相关政策了解和核算的转换工作,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和核算。营改增期间,还要抓紧时间清算税款,增值税替换了营业税,两者适用的税收政策完全不同,得把账算个清清楚楚。按照新老政策交替的惯例,老业务用老办法,新业务用新办法。在营改增以前发生的业务,营改增之后才实现交易并开票的,由于前期没有进项的抵扣,一般来说会使用简易税率或者低税率征收。对于营改增以后新发生的业务,就必须运用好增值税的相关政策,以降低算身税负。因此,这需要进行全面、合理的税收筹划,比如未完工合同,开票时间、取票时间都需要重新布署。
总之,营改增总体会出现显著的减税效应,只要妥善处理好转轨过程中的衔接、筹划问题,这一税制改革必然激发企业的投资创新热情,用短期的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基础,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作者:成都七中高新校区2013级2班 吴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