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撰稿 韦桂华
“横看成岭侧成峰”。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看法,更何况国有企业经过60多年的发展、演义,融进了不同时代的价值取向、政府意志和社会需求,变得庞杂和多重,从所有制维度看,可划分国有独资和混合制企业;从经营维度看,可划分垄断性和竞争性企业;从服务对象维度看,可划分公共服务型和非公共服务型企业;从功能目的维度看,可划分公益性和商业性企业。
争论多年的国企功能界定,这次终于“一锤定音”,《指导意见》明确将国有企业分为二类,即公益类和商业类。这次分类显然是从功能目的维度来划分的,从现实看,中央企业中绝大多数是商业类,极少数属公益类。
关于公益类国有企业,《指导意见》指出:“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未来公益类国企将具备五个特征:第一,其产品和服务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基本条件;第二,投资规模大,专业性强,沉淀成本高,网络化特征显著,经营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垄断或寡头竞争;第三,自然垄断性和固定收益性强,政府控制着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机制,企业自身没有定价权;第四,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企业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应经常承受政策性亏损;第五,兼具政府的公众形象,建有面向民众的社会评价体系。
如此,公益类国企应将服务公众作为最高的目标,“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障产品与服务的安全性,所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应急和保障能力不可或缺,甚至“不惜代价”;二是保障服务区域的消费者满意,依靠自身的资源禀赋和科技创新,结合国际竞争态势,提升国家在行业内和全球的竞争能力,向服务区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社会福利,提升政府的社会观感。没有消费者满意的社会公益一定比商业竞争来得更为可怕;三是保障产品与服务始终处于高效有序的运营状态。利润较低或处于政策性亏损,产品与服务要保障持续、优质、高效,这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公益性国企的改革要着眼于破解这些难题,并围绕之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营体系。
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应不断加大国有资本在公益事业的投资,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另一方面,创造条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公益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全资、控股,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一些地区在此方面已经拥有较为成功的实践。
公益性企业直接面向广大民众,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公益类国企应当引进社会评价体系。社会评价的核心点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要保障效率,要将成本控制、产品品质、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要列为考核重点,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对公益类国企的收入、分配、利润、财政补贴、资源配置、服务标准等应定期、及时向社会公开、透明,让社会舆论来监督。二是保障公平,打破特殊利益团体的形成和切断利益输送链条,以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的利益,使“公益”真正共享、普享,还利于民、惠及民生。
公益类国企虽然不是商业企业,不要求实现利润最大化,但也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与市场经济相融合,遂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服务服从国家战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在具体的实践中,要坚持“四不”原则:
一是“不和稀泥”。未来的公益类国企与商业类国企,最好没有交集,不要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再和稀泥。对于目前兼具商业类与公益类的国有企业,必须对其经营业务进行细化,细化业务板块后再进行功能定位,将不属于公司功能界定板块的业务,从主业链条上剥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企业实体,或与其他国企的同类项目合并,建立新的运营体系。
二是“不宽泛化”。公益类国有企业的界定一定要从严把握,不能用传统的眼光看待,一些在传统思维中属于公益类的产品与服务,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不再属于公益类;一些国有企业经营业务中存在着为公益而公益的业务,必须坚决剔除。公益类国企界定一旦“宽泛化”,国企功能分类的改革就将前功尽弃!
三是“不一刀切”。地方国有企业与中央国有企业无论是在资源禀赋还是在经营目标上,都有一定的差异性,按谁投资谁分类的原则,将公益类业务分离,不能是全国一个标准、一个模式,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四是“不终身制”。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国家意志、大众需求和价值取向决定着公益类国企的界定,不能一成不变、一定终身,而应该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可以肯定地讲,今天定位于公益类的国有企业,未来将有相当部分会演变成商业类国有企业,而公益类国企这块,也会不断增加新的业务板块。
但公益类国有企业将服务公众作为最高目标的宗旨,永远不会改变!
作者简介
韦桂华,品牌营销实战专家,曾任森达集团副总经理,长期致力于“财富、品牌、接班”等课题的研究,《人民日报》、《企业家日报》、哈佛《突破》杂志专栏作者,著有《国美之战——公司股东博弈的中国启示》、《一个人的企业——探寻颠覆德隆的标杆意义》、《品牌胜典》、《最后的商战》等,创立并推行的“3351”现场管理法曾获全国管理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