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整合
需要市场逻辑
■ 一财
针对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三大航空公司整合的传闻,中国国航和南方航空在日前发布澄清公告。中国国航公告称,目前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未收到任何有关合并重组传闻的书面或口头信息,南方航空也称未收到任何来自政府有关合并重组传闻的信息。
尽管澄清公告出现还算及时,但是资本市场已经有所异动,22日国航和南航都涨停报收,东航也涨幅较大。由于此前中国南车与中国北车合并之前也出现过澄清公告,最后两家还是合并成为中国中车,由于“前车之鉴”,所以越是澄清,越容易让外界认为“好事将近”。
如果不考虑所有制的关系,各行业都出现不少整合的故事,包括但不限于“滴滴”“快的”的牵手,“大众点评”与“美团网”、“神州专车”和“e代驾”合并等,还有“优酷”与“土豆”的合并,最近它们又可能被阿里并购。与央企的整合不同,在这里,合并与不合并都是市场说了算。
尽管市场关注这些合并现象,但很少有人去争议这些企业合并的利弊,因为企业老板会把账本算得很清楚。但是,央企的每一次合并传闻都会引发较大的争议。因为它背后不仅牵涉成千上万的职工,还有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他们是国有企业背后的“所有人”。他们关注央企合并,更关心合并能不能增加社会福利。
央企整合需要考虑经济效益,也需要考虑社会利益。从央企的历史来看,有从“合”到“分”,也有从“分”到“合”,其中出现不少成功的例子,也不乏不太成功的案例。最近,合并似乎成为央企改革的主旋律,在国家核电和中电投合并后,核电领域将出现新的合并,将成立一家“华龙公司”掌管中国核工业集团和中国广核集团的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
之所以要对核电领域进行合并,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在海外投标时各自为政,甚至有恶性竞争。此前,高铁领域也被曝光有类似情节,最后才促成了南北车的合并。华龙公司的合并设立,其市场逻辑也应该在于此,它与中国中车将分别承担不同领域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任。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如果不承担走出去的使命,国内同行业的央企可以缓一缓合并的步伐。在海外竞争时,中国企业的内耗会酿成“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结局,但就国内市场而言,央企同行间存在适当的“瑜亮情结”,可能会激发各自的竞争意识,有效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对广大消费者或者供应商而言,也是好事。
否则,每个行业的央企都合并后,有可能出现一企独大、一股独大的情况,无论是管理一家超级大企业,还是平衡市场竞争关系,以及实施混合制改革,可能都会留下一些麻烦。
从这个角度来说,尽管市场上传出越来越多央企合并的消息,但这未必就是完全合理的方向。我们需要更多考虑央企整合的市场逻辑,合并本身不是目的,更不是改革的休止符,合并要合出“1+1大于2”的效益,如果不能确信这一点,维持现状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商人不行贿”
是官员的福音
■ 秦百川
10月25日,在第三届世界浙商大会上,刚刚被选为浙商总会首任会长的马云在演讲中表示,希望浙商永远不参与任何行贿,如果浙商总会的会员参与行贿,就清除出去。(10月26日《华西都市报》)
盘点近年来通报的腐败案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或在企业兼职,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过密,甚至违规插手商业活动、向企业输送利益等问题不胜枚举。但是在落马官员中,主动索贿者还是少数,被动受贿者占大多数,而且即使这些主动索贿者,也往往是从被动受贿开始。
安徽原副省长喜欢玉石,郑师训、黄劲松、吉立昌就拼命地给他送美玉;河南省原人大副主任秦玉海喜欢摄影,北京某影像有限公司老板曹某等人立刻提供了全程服务—出版作品画册、拍摄电视纪录片、举办摄影作品展。这些现实版的《投其所好》,让官员一个个如同吸上了精神鸦片,最终违法乱纪,沦为商人手中谋利的工具。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现如今,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严重危害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以及良好的党风政风,而问题的始作俑者,就是商人里面那部分极端追求利益、追求金钱的人,为了利润,他们可以拉拢政府官员、专营法律空子,甚至是无恶不作。
随着一大批商人“围猎”官员、“温水煮干部”案例的披露,领导干部们也的确是被吓怕了、震住了,既担心被商人下套,又忧虑被纪委调查,真是惶惶不可终日。为了避免官商“勾肩搭背”的嫌疑,也为了不给奸商们拉拢腐蚀的机会,不少官员开始挂起了“免战牌”,玩起了“躲猫猫”,不接商人电话、不与商人见面、不批商人文件,彻底把自己和商人隔离开来,由此也引发出了一系列的为官不为问题。
“我们拼真本事,拼的是睡地板,拼的是勤奋,拼的是不断改变自己,拥抱变化。”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商人们都能像马云所讲的那样不行贿、不走歪门邪道,官员又怎么有机会搞权钱交易,与商人“勾肩搭背”呢?如果商人们都凭本事吃饭,靠创新立足,“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又有何难?
有句公益广告词说得好,叫做“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如果将这句话化用在反腐领域,同样是十分恰当的——“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希望在商会的约束下,商人们都能规规矩矩,遵纪守法,同时也希望法检部门严惩商业行贿,使行贿成为高风险的行为。唯有商人不敢行贿、不能行贿、不想行贿,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经济犯罪的蔓延,才能让官员少被“围猎”。
“防腐剂纸巾”,
我如何与你心相印?
■ 张立
上海消保委近日公布:抽检50件湿巾样品,21件检出国际禁用防腐剂CIT,25件婴幼儿用湿巾中12件检出CIT。心相印、五月花、妮飘、启初婴儿洁肤湿巾等均榜上有名。CIT对肌肤与粘膜有刺激性,浓度过高还可能造成化学灼伤。(10月25日 央视新闻)
看到这则新闻后,可能会有不少消费者第一直觉和行动是,回家后立马不再使用心相印纸巾。连名牌心相印纸巾都在使用国际上禁用的防腐剂CIT,作为普通消费者,又该怎样逃脱掉纸巾中的防腐剂之患呢?
相信有许多消费者是通过广告的华丽宣传而认识和购买心相印、五月花等纸巾产品的,这当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告宣传和受众互动下的产物。但不排除有不少消费者是体会到心相印纸巾产品的“高质量”。这或许就是商品对比之下,心相印纸巾更胜一筹。但更胜一筹的心相印也未能逃脱产品质量存在相应问题的死穴,这让消费者应该相信谁呢?那些曾经授予心相印各种荣誉的机构,今天是不是应该跳出来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与清白呢?相关厂家这时候是否也应该站出来予以澄清呢?
国际上禁止在纸巾等产品中使用防腐剂,是有其道理的。采用防腐剂的纸巾,会有刺激感,浓度过大甚至会灼伤皮肤。倘若这则消息没有被媒体披露,心相印等纸巾商品仍然会欺骗消费者。一如大众汽车的尾气排放造假一样,心相印纸巾,同样具有不可推卸的产品质量问题。有质量问题,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心相印等制造商,是否应该扪心自问好尽早行动为好呢?
切肤之痛,是比对心灵伤害较轻的伤害。但谁又能容忍着这样的伤害呢?买卖双方各付出等额之物加以互换(金钱与商品),但有瑕疵的商品又怎么能够对得起消费者支付的金钱呢?
作为国内知名纸巾品牌,心相印可谓做足了功夫,从包装到广告,做的都很“贴心”,但却包藏着被禁用防腐剂浸润的纸巾。“包藏祸心”,也许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心相印纸巾,从集团创办之初到现在已经整整三十年时间,一个被诸多荣誉加身的品牌商品,从中国驰名商标产品,享有中国纸巾十大品牌、湿纸巾十大品牌到国家保护商标等荣誉,这些都应该是心相印好好珍惜自己品牌的资本,“防腐剂纸巾”着实是其自断后路的不明智之举。
心相印等纸巾的防腐剂违规使用,是纸巾产业的一个不能忽视的疾病,但也是一个机会,给消费者和监管者,以及恒安集团一个审视产品质量,审视自身权益如何维护和审视监管如何到位的一个机会。从中可以管窥到自身的缺陷,这是心相印等纸巾品牌防腐剂风波中应该汲取的教训。否则,心相印纸巾防腐剂加身,谁又会与你“心相印”呢?
洋啤酒来势汹汹
倒逼国产啤酒物美价廉
■ 毛开云
来自厦门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4年4月以来,厦门海沧口岸的啤酒进口量就保持高速增长,而今年8月进口1.87万千升进口量创单月历史新高。从燕京、雪花、青岛三大啤酒巨头的半年报来看,啤酒行业整体下滑的态势在二季度有所扩大,截至2015年6月,国产啤酒产量已连续13个月下跌,为近20年首次出现持续负增长。(10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
一边是洋啤酒来势汹汹,一边是国产啤酒近20年首次出现持续负增长。面对来势汹汹的洋啤酒,国产啤酒该如何接招呢?
洋啤酒来势汹汹,主要原因大致有四:一是口感好、质量佳,价格适中,很多5元左右一瓶的洋啤酒很受欢迎;二是我国的零关税政策;三是货币贬值造成的高性价比;四是洋啤酒较一般国产啤酒的利润空间更为可观,一些酒吧等夜场开始将高端洋啤酒作为主打产品。
尽管洋啤酒来势汹汹,但也存在明显短板。首先,国内洋啤酒品牌众多,琳琅满目,消费者对洋啤酒品牌认知度有限,难以辨别质量优劣,洋啤酒想要在中国市场上树立品牌、形成大规模的市场,难度较高;其次,相对国产廉价啤酒而言,洋啤酒的价格依然偏高;第三,洋啤酒普遍度数较高,大多数长期饮用低浓度、口感清淡的国产啤酒的消费者,一时难以接受洋啤酒。再说,总体上说,洋啤酒的数量还是很有限的——2014年,我国啤酒产量为4921.9万千升,而洋啤酒消费量为33.8万千升,占比不足1%。
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这是国产啤酒应对洋啤酒的正确策略,既不能仅把洋啤酒当做“狼来了”,也不能对洋啤酒来袭无动于衷、不理不问。洋啤酒来袭对国产啤酒是压力,但又何尝不是机遇?消费者喜欢消费什么啤酒,除了地域、情感、人文等因素外,质量和价格是消费者最为看重的。洋啤酒口感好、质量高,国产啤酒何不借机学习别人先进的酿造工艺和生产技术,加速产品创新,丰富产品线,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的需求呢?有竞争才有活力,洋啤酒来袭必然倒逼国产啤酒提高质量,生产出更多更好物美价廉的国产啤酒。
洋啤酒来势汹汹,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是利大于弊。国产啤酒唯有正视现实,主动应战,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以消费者为中心,把消费者当上帝,以质量为追求,精益求精,方能在洋土啤酒之争中守住大本营,从这杯羹中分得应有的利润。
抵制零负团费
游客不能缺位
■ 顾昀
作为有辨别是非能力的成年人和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推给管理部门和社会,个体的觉醒也是抵制非法行为与社会乱象的重要力量。
近日,为加强针对“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国家旅游局发布三点旅游提示,希望游客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鼓励游客举报和监督相关行为。其中特别指出,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这些年来,国内旅游业迅猛发展,各种旅游纠纷、诉讼也层出不穷。以零负团费为特征的“不合理低价游”,往往成为引发旅游纠纷的导火索。香港发生的内地游客因拒绝高价购物被殴致死,就是最新一起类似恶性事件。
旅游提示的发布,表明“不合理低价游”仍普遍存在,严重影响旅游业健康发展。倘若法律执行有力,违法行为被有效遏制,何须三令五申?虽然《旅游法》明文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但各种低价团、零负团仍屡见不鲜。从这个角度来讲,旅游提示的发布,凸显了旅游监管与执法的尴尬处境。
监管与执法面临尴尬,除执法力量薄弱以及涉及多部门、多地区联动等问题,还和《旅游法》不够完善有关。如与“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有关的《旅游法》第35条,规范对象是旅行社而非游客。当初立法时可能考虑的是,“不合理低价游”损害的是游客的权益,却没有料到,有些游客为贪小便宜或受旅行社诱导,会和旅行社签订虚假合同。这也给旅游监管与执法造成被动。
旅游提示是基于《旅游法》等法规,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重申,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超越现行法规。不过,虚假合同本身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若发生纠纷,游客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还可能为此担负法律责任。而如果旅行社存在以不合理低价揽客、强制购物等情节,则已违反相关法规。就此而论,国家旅游局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进行规范监督和处理。相关提示所指游客若签订虚假合同“还将受到处理”,应是旅游主管部门根据现行法律出台的行政规章。
值得强调的是,抵制零负团等“不合理低价游”,游客也该担负起责任。一方面,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揽客,游客也应自觉抵制;另一方面,事实证明,各种低价团、零负团正是引发旅游纠纷的根源之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想远离旅游陷阱,游客就不能自己往火坑里跳。
作为旅游消费者,可以吐槽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也可以抱怨旅游行业乱象丛生,但作为有辨别是非能力的成年人和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推给管理部门和社会,个体的觉醒也是抵制非法行为与社会乱象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