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玺撼
“建立海关与企业联系平台,一点进入、多部门联动,限时解决企业通关问题。”这是上海海关对其创新的“企业协调员”制度的描述,或许在上海自贸区向全国复制推广的14条海关创新监管制度中,它看似最没“技术含量”,但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却被许多当地企业视为最实用的改革举措。
凭借优厚的地理条件和产业基础,福州已成为中国南方最大的水产品交易与物流集散中心,中国远洋渔业捕捞的渔货六成以上通过福州销往全国。去年11月,全国首家专做海产品交易的交易所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也落户福州马尾。然而冷冻水产品有易腐易烂的特点,通关要分秒必争。海关为此指定专人担任企业协调员,一对一为冷冻水产品办理审单放行手续,提供预归类、预审价、原产地预确认等服务。
企业协调员的作用远不止于此。业务量迅速增长后,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今年迎来了4家来自东盟的会员,他们对中国市场政策制度不熟悉,在涉及东盟优惠协定税率的报关单申报上多次出现产地证填制不规范等错误,如果不改正,对应的货物就不能享受减免税。“近期一批从越南进口的巴沙鱼柳就碰到了类似问题。”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副总裁周建介绍说,这批鱼柳从越南装船,先运到台湾地区的基隆港,再转运到马尾港。可船换了,“未加工证明”文件却没有跟到新船上,这就无法证明这批鱼柳是否产自越南,也不知道从越南运往马尾的过程中是否被“动过手脚”,因此海关不能放行。这时再要台湾当地港口把证明快递过来,货物就得滞港3-4天,算上冷库租金、电费、港务费等成本,1柜货物日均就要白花两三百美元。
企业协调员获悉交易所的烦恼后,经过论证和申请,创新了“放宽优惠贸易安排项下海运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判定标准”制度来解决问题。申请享受ECFA优惠关税待遇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货物经第三方中转,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时,海关可采用验核集装箱号及封志号的方式判定经第三方中转货物是否符合直接运输要求,节省企业为获取相关证明文件往返奔波产生的费用和时间。
据悉,福建自贸区揭牌后的两个月时间内,福州关区就有11家企业享受了这一制度,涉及报关单27票,货值148.5万美元。而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也有7票货物因此受益,减免税款近30万元人民币,企业在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情况下,货物还可由交易所作担保,由海关快速放行。
“在上海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我们有了二次创新的灵感。”马尾海关关长林跃飞表示,正是在“企业协调员”等上海制度的激励下,才会诞生“放宽海运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判定标准”等制度。截至今年上半年,福州海关创新的“先验放后报关”、“台商协会总担保”、“简化CEPA及ECFA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开展闽台海运快件”、“放宽优惠贸易安排项下海运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判定标准”、“建立对台原产地证书核查机制”等6项措施,经国际咨询服务机构毕马威评估为全国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