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4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本报监督公告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凡本报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本报人员个人不得以新闻舆论监督之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收取任何费用;本报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收取现金,广告等宣传需正式签订本报合同并通过银行汇款到报社账号,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或转付到与报社无关的其他账号。违者将受到严肃查处。欢迎广大读者及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28-68230681

  028-68230659

  028-87344621

  举报传真:028-87325242

  企业家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