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高速公路
可“BOT+政府补助”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BOT+政府补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部分特许经营的高速公路建设可获政府补助。
“根据国家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和交通运输部下发的试点方案,‘BOT+政府补助’方式,适用于通过政府给予一定建设资金补助能达到收支平衡或微盈利的准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政府资金不占股、不分红,项目风险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政府直接补助项目建设,能有效降低社会资本的出资,增强项目融资能力。
《办法》明确,纳入国家或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经省政府批准授权,市(州)政府可采取“BOT+政府补助”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政府补助资金来源于中央、省、市(州)等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以补贴方式投入BOT项目建设。政府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和四方监管制度,投资人、项目公司、开户银行、市(州)政府全程监管资金使用。
投资人除应满足BOT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需具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或大中型财政资金基建项目的投资或建设管理经验。这一“准入门槛”有利于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大型企业。(川线)
四川医改重点明确
试点公立医院
取消药品加成
日前,四川省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明确近期医改目标和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积极推进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为重点的综合改革试点。要完善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巩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同时,要加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手术、诊疗和中医服务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选择部分公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工作安排》要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要稳定在97%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新农合分别达到72%和77%以上。要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
同时,要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规定配备使用药品。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工作安排》要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40元,农村地区增量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项目绩效考核,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此外,根据《工作安排》,省级将选择2家医院为网络医疗服务诊疗中心,各市(州)选择1家三级综合医院开展网络医疗服务试点。(川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