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材料请按照推荐评选表、业绩材料、企业家及企业近三年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推荐评选表中候选企业(企业家)业绩简介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家职业经历、社会评价;企业家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技术和管理创新、国际化经营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成就;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篇幅限1000字以内。不另附纸。如内容过多,可体现在业绩材料中。
3、业绩材料请按照评选通知中要求的内容撰写,要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推荐评选表中,何时任职栏指候选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起始时间。企业性质栏指企业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私人独资,私人控股(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港澳台独资,外商独资,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何种类型。所属行业按企业主营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行业分类填写。
6、业绩材料和推荐评选表中的内容及有关数据要保证客观真实,推荐评选表中各项指标数据要填写齐全,填报完成后,须盖章确认。
7、所报各种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业绩材料正文和推荐评选表请用四号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