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德斌 时评人
上周五,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用户开网上支付时,需要用3到5种验证渠道交叉验证其身份。未来用户发微信红包,需要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自己身份;告别免费转账时代,AA收款功能或成摆设;“快捷支付”超200元,或需登录银行网银验证。(8月3日《华西都市报》)
央行发布的意见稿,本意是想规范非银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保障用户的资金账户安全,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但其在发布之后,就引来各方的批责,认为是在阻碍互联网金融创新,乃是一种倒退的行政管理手段。而让广大网友出离愤怒的地方,则是媒体解读的支付验证程序,居然发个红包也要“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自己身份”,岂不是比验证“我妈是我妈”还要荒唐!
可事实果真如此吗?事实上央行的意见稿确实有要求用户开网上支付时,需要用3到5种验证渠道交叉验证其身份。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个是开支付账户的前置条件,也就是开户前需要验证身份信息,但在账户开好后,就不再需要这些繁琐的验证了,那所谓的“未来用户发微信红包,需要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自己身份”并不存在,只是一种误读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对于客户而言,3到5个外部渠道证明个人身份,还是有一些麻烦,而且究竟哪些外部渠道属于央行认可范围之内,在意见稿里并无明确,则就容易陷入九龙治水的混乱局面,谁都可以开证明,但谁都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而且,目前政府本来就在力推简政放权,减少民众办事程序,压缩那些不合理的证明,央行的做法岂不是在背道而驰,也难怪民众要表示强烈不满了。
至于意见稿里的相关规定,涉及到免费转账、AA收款、快捷支付等问题,对广大用户来讲,也是徒添烦恼。这些功能方便快捷,又省钱又省事,支付程序非常简单,用户的日常使用习惯已经养成,现在要被叫停或增加验证流程,岂不是大为光火?须知,这些支付业务都是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乃是传统金融行业没有开发出来的,如今为了规范非银支付业务,就要来个一刀切,岂不是因噎废食?
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史来看,就是立足于满足用户体验,给用户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多附加值,从而吸引用户和增加黏性。由于互联网金融公司大多是源自网络公司,跟传统银行的经营理念和盈利模式有很大差异,对市场看法、业务拓展方式、用户服务态度等都不同,其更具有创新精神,敢于踏足新的领域,也更贴地气,开发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
如今,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市场前景可观,既对传统银行业形成挑战和冲击,也在发展中出现很多问题,确实需要予以规范。但是,规范乃是为了行业更好的发展,而不是用行政手段打压创新精神,增加用户麻烦,以维护传统银行的既得利益。互联网金融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只要明确公司应承担的支付风险责任,维护好用户的合法权益,行业自会探索出适宜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