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成都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企业营业额突破100亿,将奖励经营者100万

  ■ 董焦

  8月3日,记者自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促进成都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日前,成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17年,成都市将培育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以上企业2户,500-1000亿元企业6户,100-500亿元企业22户,50-100亿元企业30户。

  根据该《实施意见》,培育对象为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及以上、自愿申报并择优列入年度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名单内的企业。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融资、创新、人才培养、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具体奖励措施。

  融资:企业单笔融资额3000万以上

  每笔奖励10万元

  据四川新闻网报道,《实施意见》表明,成都市将支持培育对象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银行间交易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的非上市企业,单笔融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每笔奖励企业10万元,当年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同时,培育对象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将给予20万元补贴;发行上市申请被证监会正式受理,给予50万元补贴;培育对象在境内外完成发行后,按融资额中投入成都市域资金的1%给予补贴,单户企业补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通过重组方式取得市外上市公司控股权且承诺5年内不迁离本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补贴。

  经营者:

  营业额突破100亿元 奖励100万

  根据《实施意见》,成都还将实行培育对象销售(营业)收入上台阶奖励。对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相应给予100万元奖励。

  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产业化培育对象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给予企业经营者30万元奖励,以后销售收入每增加10亿元,给予10万元奖励。

  同时,还将实行发展进步奖励。年销售(营业)收入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以下的培育对象,年销售(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5%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40万元、60万元、120万元奖励;年销售(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培育对象,年销售(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5%以上的,给予企业经营者200万元奖励。

  创新: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 补助100万

  《实施意见》还就支持创新投入、提高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鼓励培育对象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加大创新投入,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

  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培育对象,《实施意见》明确,将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其创新团队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围绕成都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品、重点新产品研发的培育对象,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对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的培育对象,按国家实际到位经费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支持;对成都市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品牌:新获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品牌 奖励50万

  此外,成都还将引导培育对象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的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意见》明确,成都将支持培育对象打造名牌产品,争创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品牌的培育对象给予50万元奖励。

  支持培育对象加大技术标准研制力度,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培育对象,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牵头制定并经认定为产业技术联盟标准的培育对象给予20万元奖励。

  人才:

  建立市、校、企联合培养博(硕)士制度

  《实施意见》还对支持企业人才培育,提高经营人才素质等方面予以规定,明确要建立市、校、企联合培养博(硕)士制度,采取企业、高校“双导师制”方式培养一批产业发展急需创新人才,并给予攻读人员50%的学费资助。

  成都将支持培育对象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加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高级职称、博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师)的引进。对培育对象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其家属子女的户口迁移、安家补贴和就学等方面,按照《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同时,建立市、校、企联合培养博(硕)士制度,采取企业、高校“双导师制”方式培养一批产业发展急需创新人才,并给予攻读人员50%的学费资助;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培育对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一批企业急需、产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

  走出去:

  培育对象国外参展可获费用补贴

  成都还将鼓励培育对象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向外发展的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开拓对外市场,开展对外投资、贸易、劳务合作。组织培育对象参加各类国际性、全国性展会,并给予参展场租费用的适当补贴。对发展前景好、信用等级高、出口创汇达一定规模的大企业大集团,在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出口信用保险、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此外,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成都市还将鼓励培育对象加大在本地的投入,进一步促进发展和扩张,相关部门将把培育对象列为能源重点保障单位,采取直接调度方式优先协调煤电油气配置,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该市产业政策前提下,优先解决用地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