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安全生产法新法实施 四川执法亮剑查处11家企业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刘星/文 李向雨/图

  放在朱伟面前的薄薄一本《安全生产法》,却让他感觉头疼得抬不起来。

  朱伟是凉山州会东县西南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到40岁就被公司委以重任。本打算好好干出一番成绩,不想6月11日这天遭遇了“滑铁卢”。

  问题出在与他签订承包协议的公司,2月更改了一次公司名称,“人还是那帮人,做的事也还是那些事,我一疏忽就没去核实更名后的公司是否具有承包矿山来开采的资格”。

  前来的安全执法人员翻开《安全生产法》第100条,那里明明白白写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法律,朱伟所在的企业将被没收自2月以来的经营收入,并处以这笔收入的2-5倍罚款,还将至少再处以10万元罚款。此外,他个人还将至少被处罚1万元。“来得太快!”朱伟说,去年12月,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更高、处罚更重,但他没想到逗硬得这么快!

  6月8日至6月14日,在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期间,以《安全生产法》落实情况为标靶的“执法亮剑”行动在全省展开。省、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分成3组,对全省重点监控县、事故多发地区、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监管企业进行联合执法交叉检查。检查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事先不告知检查企业名单,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突击执法检查。

  统计显示,此次行动对重点工程项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14家企业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103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3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份,责令暂时停产停业企业2家,立案查处企业11家。

  令人揪心 安全细节被忽略

  同一个问题,连年被发现,却连年都存在。

  在凉山州会理县大铜有限责任公司,检查组发现该公司连续三年都对提升设备做了检测,可是三年的报告却如出一辙。“三年前就已经发现设备的一些指标不合格了,三年后还是老样子,根本就不维修不整改!”此情此景,令省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柴治强忧心忡忡:“企业对问题的熟视无睹,对安全隐患的麻木,才是我最担心的事!”

  让执法人员感到揪心的事不止一件。

  “这是我们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6月10日,当检查组抵达鑫联矿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自信满满地递上本厂的相关材料。“你们这个隐患都通知了哪些人?”接过台账,乐山市执法支队支队长宁波并没有急着翻看,而是直接提问。“发现隐患的人,整改隐患的人,还有督查隐患是否整改完毕的人,他们都在这里签了名的。”工作人员回答。在他看来,这已经是针对安全隐患排查的一个闭合式管理,比较完善和到位了。“没有给普通工人说或者公示这些隐患么?”宁波接下来的提问,让工作人员傻眼了。

  翻开新《安全生产法》,宁波向鑫联矿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指出,与原《安全生产法》不同,新法在涉及安全隐患排查的条款后面增加了“并向从业人员公告”几个字。“别看只有半句话,逗硬处理的话要罚款5000元。”内江市执法支队支队长唐开永解读,安全隐患只有让一线操作层面的人员都明了,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伤害。

  矿山安全 仅保护生命还不够

  来自甘肃的李杰在矿里从事“打钻”工作,他每天早上8点起床,从宿舍步行到作业面,然后在矿体上钻孔,为后期采掘做准备。从地面到作业面高差150米,每上一次班,李杰就相当于上下100层楼。

  李杰的师傅李忠洪对所在企业的安全工作表示满意。他先后在7、8个矿山打过工,曾经因为企业的安全水平差炒过老板的鱿鱼。“现在我们都采用湿法打钻,公司还发口罩给我们,我们也怕得尘肺病呢。”李忠洪说。

  对于与自己天天相伴的机器噪声,李杰倒是不太在意。“干我们这行,老了聋的多。”他说,矿上有噪声很正常,日积月累的病怪不得公司。

  但检查组不这样认为。“你们对作业场所进行噪声监测了吗?监测报告在哪里?”唐开永的提问让公司无言以对。“什么是安全?它不仅仅是指不危及生命,也包括不能危及健康。”唐开永说,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很多企业在职业健康防护上还做得很不到位,这就需要政府监管到位,“不能让矿山职工因病返贫。”

  在旁边耳闻目睹这一切,李杰心里一惊,连连点头:“不想老了给子孙添乱,还是严点好!”

  (据《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