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笔者认为,全面把握四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国有企业应迅速行动,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上级的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企业优质高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与作风保障。
一、常补理想信念钙,把好总开关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理想信念教育,他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员干部要时刻自警、自省,常补理想信念之“钙”,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切实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一是提升理想信念的引领力。“人是要有点精神的”。有了远大崇高的理想和信念,就会为之努力奋斗。有了高尚的品格和品德,就会远离腐败,自觉做到勤政廉政。要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和风气的影响,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二是发挥廉洁文化的影响力。对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文化进行深入挖掘、科学梳理、为我所用,充分利用电子屏、发放光盘、电子邮件、理论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经典国学著作中的民本理念、廉耻观念,通过人文“教化”与自我“内省”,促进每名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同时,进一步拓展廉洁文化传播渠道,让干部职工耳边有廉洁之声,眼中有廉洁之形,心中有廉洁之念。
三是运用廉政警示教育的震慑力。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常用这些贪腐案例的镜子照照自己,用党纪国法告诫自己,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防患未然。通过结合典型案件进行案例警示,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法,以案促教,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知法、守法的自觉性,筑牢珍惜岗位、珍惜家庭、珍惜荣誉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接受教训,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二、扎紧制度铁篱笆,筑牢反腐堤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健全完善的制度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保证。制度不健全,管理必然混乱,就容易产生腐败,要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筑牢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
一是增强规矩意识。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全社会都要增强法制意识;同样,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也要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规矩“意识。古人云:“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无规矩不成方圆。目前,从中央到地方、企业都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定,这些制度、规定就是需要遵守的“规矩”。要进一步提升规矩意识,任何时候都须自觉置于规矩之下,把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狠下心来问责,确保所作所为时刻都在规矩之中。
二是严守党纪国法。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对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保持高度的清醒和警觉。要有原则性和纪律观念,管好身边的亲戚、朋友和工作人员,对亲戚、朋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必要的帮助,但要是非分明,不能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特别是在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一定要把握原则,公私分明,不能用感情代替原则,甚至用权力换取利益,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建章立制是党风廉政建设中一项重要的治本之策。必须把握市场经济条件和企业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项监督约束制度,健康、持久地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把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针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补充完善,使各项制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另一方面,针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扎紧制度铁篱笆,堵塞管理漏洞。
三、架设带电高压线,念好紧箍咒
如果说健全完善的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架起了“高压线”,那么这条高压线能否发挥作用,关键是看是否通上了“高压电”。要把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作为带电的高压线,加强监督,严格执行,真正做到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是管好自己。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一定要正人先正己,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按照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的要求要求,管住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认真履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节假日报告制度。要诚心诚意接受组织监督、班子监督、职工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企业、为职工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培养、领导的重托和职工的期望。要广纳谏言,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坚持敞开门搞管理,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团结和带领干部职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带好队伍。要特别强调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因为领导干部所处的位置不同,他们的行为、言语、作风、人格具有明显的示范性。因此,对他们应有更高要求。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解决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错误观念,增强其组织观念、全局观念、服务观念和奉献意识,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组织学廉、思廉、诺廉、评廉活动,自觉抵制各种不廉行为;强化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重点是管人管物管钱等领域的工作人员,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严抓落实。严格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始终坚持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以巩固责任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强化廉洁意识为核心,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梳理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防范企业发展方向、经营管理、重大投资、人事任用等重大问题中的决策风险,规范领导人员用权行为,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坚持完善领导人员从业承诺制度的同时,以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四、打铁还需自身硬,打造生力军
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生力军是最迫切的任务。
一要有真心实意。认识要高,既要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把它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时时刻刻紧扣企业发展这个大局,使反腐倡廉建设与企业发展始终同频共振、协调并进,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感情要真,就是对党、国家、企业要绝对忠诚,拥护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党的事业,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有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想职工群众之所想,急职工群众之所需,切实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二要有真才实学。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任务,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有相应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学习中积累。要结合实际,除自觉地抓好政策理论、纪律法规、经济、管理等知识的学习,还要有针对性地学习安全生产、招投标等专业知识。在实践中完善。通过工作实践,不断熟悉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的基本规律、基本程序,掌握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措施,是提高监督服务的重要途径。
三是要真抓实干。要积极主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级组织的支持,加快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要自动自发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禁令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确保党令政令畅通。以强化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为抓手,紧紧抓住重点岗位和重要部门以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建制堵漏的建议,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衮矿 张兴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