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江 自由撰稿人
12月23日中央通过养老金并轨方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有分析表示,一些基层公务员2000余元的收入,自己负担各项社保缴费相对困难,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或意味着公务员即将普涨工资。(《京华时报》12月24日)
不同的人生路径,最终抵达不同的目的地,收获不同的果实,要说本在意料之中。既然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在选择人生路径时,当然也就需要仔细掂量并承担不同路径之间的机会成本。就连选择同一路经,不同的人来走,不同的努力程度,甚至不同的际遇,最终的收成都差异巨大。非要完全不同的职业路径选择,却通向“一碗水端平”的养老体系,其实也不免苛求。然而,当经历与资历相仿的老同学甚至老夫妻,仅仅因为身处不同的体系,养老金却呈现天壤之别,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关键一环,养老金双轨制的不公平性,实在是显而易见,甚至相当刺眼。
只不过,养老金双轨制局面,的确有着不容忽略的历史因素,长期积累而成的问题,指望一朝获得求解,其难度更是可想而知。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养老金并轨方案获得通过,但究竟如何并轨,何时才能真正落地,也就并非一蹴而就的事儿。
具体而言,当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可以达到在职时的八九成,而企业职工退休却只能拿到不足一半的在职收入。大学教授退休可以每月领到8000元养老金,而企业教授级高工退休月入仅4000元,更是普遍现象。可见,养老金“双轨”制,根本在于替代率的差距过大。那么,养老金并轨究竟如何并,是公务事业养老金体系俯身屈就与企业看齐,还是企业职工养老金向公务事业靠拢,又抑或选择其他折中方案。“并轨”的落实,既然涉到现实的利益与蛋糕的重新切分,显然不是扳道工扳一下就能让长期隔离的两条轨道弥合差距、合二为一的。
而从初步的并轨方案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但这是否意味着公务事业体系的养老金替代率也将与企业看齐呢?真若如此,固然意味着改革成本的最小化,但同时也意味着那些长期领着低工资,指望退休熬出头的基层公务事业职员将承担改革成本。
不仅如此,并轨后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尽管也理所应当。但对基层公务员而言,本就不高的工资,再承担缴费,必然意味着收入的再度缩水。作为“向下并轨”的补偿,公务员工资同步普涨,未尝没有合理性。只不过,当公务员的工资单并不能反应额外的津贴收入,甚至与公务员的生活支出并不相符,缺乏透明与公信力的公务员收入体系,也就难免遭遇“挟并轨以令普涨”的质疑。
可见,养老金并轨,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碗水端平,固然天经地义。但在并轨过程中,如何在实现公平的同时,充分保障各方的应得权益,又如何让并轨方案获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恐怕是比养老体系融合更大的考验。